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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我试图接近幸福,可什么是幸福?--第N遍读《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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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3: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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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电梯:http://book.douban.com/review/1400528/?start=100#comments

上个星期见缝插针回了趟老家,虽然时间很短,但是无比放松,一直窝在家里腐败。回家的第二天早上,花生兴冲冲去实现夙愿。他拉着我大步流星走到附近一间门面相当肮脏的小吃店,没进门就说:“馄饨两碗。”正在蒸笼前忙活的店主说:“馄饨卖完啦,豆腐脑好伐?”“豆腐脑也行。再来五个生煎。。。你要什么?”他回头问我,“哦,还有五个小笼。”说完大刀阔斧地在油腻腻的桌前坐下。少顷,豆腐脑和生煎小笼都上来了。他夹起一个生煎,放在嘴里咬了一口,脸上出现一种非常陶醉的神色,似乎泛出光来,跟了此人这么久,这种神情见过不多,反正他看着我时不会是这副样子。然后他说:“有些东西虽然到处都有,可是没有特定的组合就是味道不一样。”言下之意,这些年走南闯北吃过的精致点心都不如眼前这一碟,而所谓的特定组合,应该是此地揉面和馅的手法作料,这间狭窄的店面,卫生状况可疑的桌凳器皿,破碟里的淡醋,放在街边的煤炉蒸笼,街上的晚春尘土,以及店主夫妇招呼顾客的乡音,也许还有别的。这一切,仿佛穿越时空,带着他回到了无可追寻的往昔。

我毫不怀疑,此刻吃着五个生煎的花生是个幸福的人。于是我开始写这篇文章,写一本看了很多年的书,说一个想了很多年的问题。这本书,自然就是《刀锋》 (The Razor’s Edge);那个问题,则是幸福到底是什么?

的确有点吃饱了撑的。不过早在肚子里灌满小笼包之前很多年,我就自觉不自觉在想这个问题,不然,为什么从20多岁开始,每过一阵就会去翻翻《刀锋》,若有所思一番呢?

每个人都会碰上一两本特别的书,不是那书特别,而是那书对那人特别,书和人有缘。至于什么书,则因人而异 。我的红宝书是《刀锋》。至于为什么对这书着迷,具体也说不上来,估计能说上来就不用琢磨这么久了,也不用写这篇文了。

大概来说,我觉得这本书隐隐约约对我的脾气,似乎能解答我的一些没有实际价值的欠扁问题,比如成功是什么,幸福是什么,为什么要活着等等。

《刀锋》是毛姆后期的作品。他的长篇我只喜欢这一部。这本书写得很淡,也很溜,几乎看不出用力的痕迹,所以比较舒服。但是如果读者对书中的人物没有共鸣,就不会觉得它多么有味。

人物不多,主角是个叫拉里的年轻人,故事开始的时候,他刚跟一个叫伊莎贝尔的姑娘订婚。另一个小伙子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索菲则是朋友圈的边缘人物。伊莎贝尔的舅舅艾洛特是个优雅的猛人,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故事人就是毛姆,他不但旁观,也参与,口气就象是在说几个朋友的家常。人物的联系比较松散。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毛姆是另一个中心。

伊莎贝尔是个美丽的正常女人。所谓正常,是说她有着正常女人的梦想、爱好和欲望:爱人,被人爱,拥有漂亮的衣服首饰,值得炫耀的房子和排场,享乐,交际,家庭和孩子。她说:“我除非感觉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因此她虽然爱拉里,最终却嫁给了能给她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对,是正常人都会这么做。她没有什么审视内心的能力,不过本能和虚荣足以让她满意地度过一生。

她的舅舅艾洛特则妙得多,是个极品人物。据毛姆的描写,艾洛特非常势利,极度虚荣,只根据社会地位和金钱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他一心一意要钻进巴黎的上流社交圈,绝不能容忍一个热门晚会没有邀请自己,哪怕他痛恨晚会的主人。但他又是个真正有艺术品味的人,一个慷慨善良的人。毛姆显然对他很感兴趣,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的荒唐,多数抵死的幽默都从艾洛特生发而来。

与伊莎贝尔和艾洛特成对比的是索菲。索菲本来才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经有过热烈的爱情和美满的家庭,当命运残忍地剥夺了她的幸福之后,她的个性突然放出光芒,用自我毁灭对抗命运的捉弄,寻求毁灭的方式非常凄厉。

如果说上面三个人物有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堪不破。这是一本试图堪破的书。只是,虽然主人公最后堪破了,其他人物包括毛姆在内都没能堪破,他们甚至都没有那个意愿。毛姆本人观察到了拉里所做的努力,他将信将疑。不过虽然自己不懂,他决定记录下来,让读者去思考。他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将自己的价值判断尽可能隐藏。我说尽可能隐藏,是因为一个作者当然是有价值判断的,他绝对无法在写作中绕过自己的价值判断,比如在本书中,毛姆无法掩饰他对拉里的欣赏。他羡慕这样一个人。

那么拉里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用一句话来说,他是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听起来很遥不可及,对吗?其实一点也不。前天在周版读到一篇疯狂钻石写的《夺宝奇兵》影评,赫然发现他老兄就是个正在追求终极真理的人。这次回家狂读了一把《明朝那些事儿》,里面讲到我的老乡王阳明(王守仁),他也追求终极真理,并且找到了,从此纵横天下。耶稣是一个,释迦牟尼显然也是一个,有理由相信老子也是,孔子我就没把握。找到终极真理的人,通常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我行我素,极少再被别人左右。

什么是终极真理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同文化、不同时代、不同人有不同表述。在佛教里,好像叫顿悟;在儒家学说,叫做圣贤之道;在科学上,它代表那条能够统一表述全宇宙总规律的公理(尚未找到);用我自己的话说,它是那个让我活着有意义的最根本的东西。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活着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活着就是活着。一大堆细胞在运作。由嫩而老,由盛而衰。其他活物对此都没意见,只有人类不行,人类非得给自己的存在找一个理由,这是这种生物很奇怪的一个特征。绝大多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艾洛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后就心满意足。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这些需求服务的。但是有少数人,脑子里的沟回比别人深一些,或者经历比较特殊,会发现自己不满足于获得世俗的成功和幸福,他们会问:我活着到底是为什么?我究竟为什么存在?然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推动他们去找答案。这些少数人中的少数人,有可能找到答案。

拉里就是这样的人。他在一战时参加了在法国的一个飞行中队(就是电影《Flyboys》里那个飞行队),在战斗中目睹亲密战友牺牲,他那时是18岁左右,不能明白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一下子就死了,好像从来没活过一样。他开始想:人活着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人生是为什么?死亡为什么那么丑恶?

战后他回家,受到人们的赞赏,也跟伊莎贝尔订了婚,前途看上去一片光明。但他没有立刻参加工作,人们以为他要休养一段时间。谁知他就这样“晃膀子”晃了下去,不工作,也不结婚,读一些莫名其妙的书,然后提出要去巴黎逛两年。艾洛特舅舅以为他要去巴黎找女人,非常赞成,他认为婚前去巴黎猎艳一番非常合适。谁知拉里到了巴黎,压根儿没去找艾洛特(他推辞艾洛特邀请的借口很恶搞:我不吃午饭),在大学区租了一个简陋的房间,开始读书,学拉丁文和希腊文。两年转眼过去,伊莎贝尔来逼婚了。这时,两个年轻人才发现他们是多么不同。一个只想有个快活享乐的青春,一个却一心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于是分手。

拉里觉得读书并不能帮助他找到答案,就去了巴黎附近一个煤矿干体力活,去过煤矿再去德国农庄打工,在农庄里被庄主媳妇半夜霸王硬上弓,只好仓皇出逃。逃到波恩,在一间修道院住了一段时间,发现宗教也不能给他答案。接下来他在欧洲各地漫游读书,最后乘船去了印度。在那里,他研究了轮回学说,他苦行,最后终于顿悟,认为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他说:“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在后期,印度的圣徒有鉴于人类的软弱性,承认通过爱和工作也可以得到解脱,但是,他们从来不否认最高但是最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即他的理智。”

这里先不说拉里找到的终极真理是否真的“终极”,每个人的终极真理大概都不同。我感兴趣的是找到终极真理的精神状态,应该是一种内心终于宁静满足的境界,也就是真正的幸福。拉里寻找生命的意义始于目睹死亡的丑恶,但是当他历经十年的阅读和游历,对于善恶生死已经有了进一步的看法,他接受了善恶同时存在于万物,生死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他说:“如果中午的蔷薇失去它在清晨时的娇美,它在清晨时的娇美仍然是真实的。”他在顿悟时感觉到与“绝对”合而为一的巨大幸福,使他终于平静下来,找到了生活的真谛,那就是热烈地真诚地积极地活着,‘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几乎所有追求终极真理的人,最后都会归结到理性和精神的满足。物质和肉体的满足太容易得到和实现,因此无法持久,富足的人并不一定幸福快乐,这已经众所周知。当然,一直处于贫困的人除非获得饱暖,否则无法理解上面这句话。但是当人得到了满意的物质条件,会发现就算他继续拥有更多的物质,也无法使幸福感相应增加,幸福感反而会降低也说不定。 因此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不在这里。花生在吃了三天的生煎小笼之后就不觉得它们多么好吃了。

《刀锋》里的每个人物都很有意思,不过拉里仍然是最迷人的。固然因为作者把他写得温柔优雅淡定真诚,也因为拉里那种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我非常羡慕。为了心中的追求,他完全无视世俗规范,也没有掉进爱情的温柔陷阱,用一种看似毫不费力的勇气,保持自己的自由,他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欲望,头脑也非常清醒,有极强的专注力,也许正是这样,他才找到了自己想找的真理。当然,这样一个男人,对爱他的女人来说绝对不好玩。他是无法收服的。书中另一个叫苏珊的女子差一点爱上他,事后觉得自己很侥幸。苏珊是个一无所有的妓女,为巴黎的穷画家们做模特为生,不过她禀性宽厚坚韧,有一副实在的头脑,到后来结局很不错。是个可爱的角色。

发现写了一大堆,开始不着边际。真正想说的总是没有说出来。真正想说的,是其实俺也想追求终极真理。或者,终极真理似乎要求高了一点,俺想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人应该怎样在万变的世界里泰然地活着。有一点我已经领悟到,那就是物质生活和社会地位并不是答案。不是我清高,也不是酸葡萄,这两样东西,如果用点力,把写博客的时间拿去钻营,要得到并不难。问题是,得到了之后也许有片刻的虚荣,但虚荣冒充不了幸福。而一旦开始追求物欲,物欲会反过来控制你。这是很可怕的。绝对自寻烦恼。真正的泰然平和必须来自内心的清明。如何达到这种清明,这种绝对的自信,很难。我还做不到。

再说成功。成功的定义很多,基本上,想做一件事,做到了,就叫成功。不过现在更多的时候,成功是功成名就的意思。那就没谱了。功成名就这种东西,是外在的,是由别人、由社会说了算的,那样一来,你又被套住了。但是,我们其实都可以选择不去参加游戏。可以么?我也不知道。也许不可以,不参加大多数人在玩的游戏,注定要被边缘化,我有足够的、绝对的自信泰然地呆在边缘么?所以说很难。看拉里做起来似乎很潇洒,其实他的追索应该也是很艰苦的。我们华人比起西方人,这么做更不容易,因为我们生来就被社会关系紧紧束缚,要被别人看得起几乎是我们的天性,这种在乎别人眼光的心理是强大的枷锁,使我们的心灵不得自由。而我们几乎已经丧失摆脱的能力。不是么,连捐款都要排名,都要看看别人捐了多少。一笑。

故事最后,拉里把仅有的一点资财散掉,独自一人过他的理想生活去了,不知所踪,也许他后来会有新的领悟,又或许他会后悔。生命是一趟没有指南的旅程,你不知道下一站会遇到什么。

喜欢《刀锋》,一大半是因为这书的翻译非常好,读起来如沐春风。如果不是周熙良的译笔,《刀锋》绝不会对我有这么大的魔力。不过前面也说了,如果对主人公没有共鸣,文笔再好也是其次。我向好友推荐过英文版(她不太会读中文),她看在我的面上,勉强读完了,花了一年时间。我向花生推荐过中文版,他读了几页就放下了。所以书和人是有缘分的。

下面看一段原文译文对照,两者都是一流文章:

“For men and women are not only themselves; they are also the region in which they were born the city apartment or the farm in which they learnt to walk the games they played as children the tales they overheard the food they ate the schools they attended the sports they followed the poets they read and the God they believed in. It is all these things that have made them what they are and these are the things that you can’t come to know by hearsay you can only know them if you have lived them. You can only know them if you are them.”

“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 ”

这一段话,也可以解释各种文化之间的误解和冲突,以及这种冲突误解的永恒性。

中文版虽然文笔极好,封面却完全不知所云。几年前有一次丢环保垃圾袋时,出于习惯看了一下袋子里面的东西,赫然发现这本书也在其中,显然是花生干的。赶紧抢救回来,不过想了想,没有怪罪他,如果没看内容,我也会把这书当成垃圾丢掉的。“You ca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这句话用在这里很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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