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绝美之姿行来——重读《热夜之梦》
近日,重读了乔治•马丁的《热夜之梦》。感慨良多,收获颇丰。现简单书写感受如下
三组人物:
两个视点人物:阿布纳•马什和比利•蒂普顿
在马丁的神作《冰与火之歌》中,我第一次见到了POV写法,其情节转换、观点多元与构思精巧令我无比的惊艳与震撼。而作为马丁早期作品长篇的代表,POV写法已在《热夜之梦》中初现端倪。尽管没有使用人名作为篇章的题目,但事实上,《热夜之梦》是以马什和比利两个人的视角展开的,所有故事,不管是约克的白衣还是朱利安的眼睛,不管是汽船竞速还是夜族的猩红饥渴,都是他们两个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马什与比利有太多的相似之处:相貌丑陋、言行粗鲁,都有对梦想的执着追求……形象上却是一正一邪,有天壤之别,这是为何?因为同是丑陋,马什无所谓,比利却无比痛恨;同是粗鲁,马什表现为豪放,比利却是尖刻,同是对梦想的执着追求,马什付出的是自己的心血,比利献出的却是自己的灵魂以及别人的生命。
两个朋友:阿布纳•马什与乔希•约克
男人间的友谊以吴宇森最擅长表现,从最初的《英雄本色》一直到最近的《赤壁》,莫不如是。我最喜欢的是《喋血双雄》,一个不为黑道所容的杀手,一个不为同事所懂的警察,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追一逃中,逐渐靠近……与之相比,《热夜之梦》里的友谊毫不逊色。
无论是样貌还是言行,马什和约克都有两个极端,大相径庭:马什奇丑,言行粗鲁;约克俊美,风度翩翩……然而就是这样两个家伙,成就了一段热血之旅,一曲超越种族笑傲江湖的义气之歌。从相识,到相处,到相熟,到相知,到生死与共,马什和约克,人类与吸血鬼,一步步走来,步步艰辛,步步惊魂,却终于铸就了这段可歌可泣的惊世友谊。
两个敌人:乔希•约克与丹蒙•朱利安
温瑞安说,敌人比朋友更可贵,朋友固然难得,敌人却是有足够分量与你为敌的人。约克和朱利安就是这样两个旗鼓相当的敌人。两个血族主宰,因为有着不同的梦想,白王与夜王,注定了要发生最激烈的碰撞。约克年轻,自信满满;朱利安年迈,老谋深算。双方第一次交手,朱利安利用婴儿,乱了约克的心,轻而易举地打败了约克。尽管此前也经历过磨难,但这样的惨败还不曾有过,于是约克变得软弱消沉,臣服于朱利安的***十数年之久。约克毕竟是血族的主宰,是有着梦想的白王,一旦觉醒,就不是那千年老妖所能战胜的。
一段航程与四个梦想:
1857年4月,马什与约克相识。7月,菲佛之梦号下水,开始梦想之旅……
每个角色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实现的可能。
马什梦想菲佛之梦号击败日蚀号,扬名密西西比河。他努力了,菲佛之梦号超过了玛丽•凯伊号,超过了南方人号,他激动,他得意,他放肆地大笑。然而,世事无常,他的菲佛之梦号丢了,他努力寻找,可惜总也找不到——竞赛的装备没了。时间流逝,岁月无情,他老了,日蚀号成了趸船——对手没了。铁路兴起,河运衰落,蒸汽船迅速成了历史,没人会在意谁是密西西比河上最快的船——观众也没了。但这些都没有战胜马什。他和海明威笔下那些硬汉一样,可以被打败,但从来没有臣服过。
约克梦想夜族走出猩红饥渴的困扰,与白昼的子民和平共处。为此,他克制自己的猩红饥渴,研制出药酒,联络同族,与朱利安战斗……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夜族天生如此,想改变天性,比自己扯着自己的头发从泥淖里逃出来还不可能。人类是以道德和法律来约束自身的动物性——贪婪、暴虐、嫉妒、仇恨,诸如此类——其效果大家有目共睹。约克想用药酒将夜族从“猩红饥渴”中解放出来,但换个角度想,这就是控制夜族——洪安通教主就是利用暴胎易筋丸来控制神龙教教徒的。虽然结局时马丁给了这个梦想实现的美好前景,但马丁计划有《热夜之梦2:白王》,我想,他一定会想到这个问题的。
比利梦想摆脱生而为人的粗鄙丑陋与短暂,经传说中的“初拥”转变为永生而优雅的吸血鬼。为此,比利付出了他的全部,从心血到灵魂,还有无数无辜者的鲜血和生命——可以说,为实现梦想,他是小说中付出最多的一个。可惜,他的梦想建筑在谎言的基础上。当真相呈现,他毫无价值地死去,如此彻底。
朱利安梦想死亡,摆脱永生的无聊,太久地存在,使他忘了猩红饥渴,忘了梦想,忘了存在的目的,只剩下躯壳,然而生存于世的这一巨大的习惯又使他内心深处的野兽在危险来临时全力反抗。最终,马什和约克联手帮他实现了潜意识里的梦想。
散落在各处的主要道具历史背景:
某著名诗人说,工夫在诗外。其实,与几行诗相比,动辄几万几十完字的小说更是如此。在《热夜之梦》中,密西西比河和蒸汽船成为主要道具,通过对密西西比河和蒸汽船的详略得当的描写,既使丰富了读者的知识,也使读者进入了阅读的状态,难得的是,作者的描写与说明,同故事的发展息息相关,不枯燥,也不无味。蓄奴制和美国南北战争是主要的历史背景,虽然没有正面的直接的描写,但通过贩卖奴隶、猎奴者等细节,读者可以想见当时奴隶们的悲惨命运。之所以选择这个时段,马丁并非没有目的。朱利安一再把白人对黑人的奴隶与夜族对人类的杀戮作类比,以证明夜族杀戮的合理性,而人类终究在绝大多数领域废止了奴隶制,那夜族对人族的血腥杀戮还合理吗?
吸血鬼:
吸血鬼题材的小说和影视自《德古拉伯爵》已降就盛行不衰,原因是多方面的。马丁最初是写科幻的,他他笔下,吸血鬼呈现出有别于同类的色彩,那就是生物性。别人都力图把吸血鬼塑造为神秘、优雅、高贵然而神秘的超越人类的神一般的族类,在马丁笔下,在《热夜之梦》中,吸血鬼们自称夜族,剥去了传说中变形、同化等神话色彩后,成为了一种与人类相似又不同的生物种类。
教益:
1, 当作者什么都想说的时候,其实什么都说不清楚。在有限的篇幅里,只能说准确明确确切地说清楚最要紧的事情,长篇尚且若此,短篇更不在话下。
2, 背景和道具只能说是背景和道具,不能超越故事,喧宾夺主,成为故事的主体。
3, 于平铺直叙中埋伏笔是比故意让人说半截话更高明的技巧。
4, 别把读者当傻瓜,要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
疑惑:
1为什么热病和“青铜约翰”的名号扯上关系?
2,为什么把约克称为白王?仅仅因为他能在白天行走吗?
这两个问题我在网络上没有找到答案,烦请明白的人解答。
单行本与译文版本的区别:
与译文版本相比,单行本多了很多的场景描写和部分支线情节,语言上做了许多润色,读起来更顺畅,内容也更丰满。我注意到,译文版本的译者是(中国台湾)Gobin 郭泽 ,而单行本的译者是雷以华、马骁、郭泽,这也许是《热夜之梦》更加完美的原因吧。所以,推荐大家购买,即使你已经看过译文版本,你也能从单行本中收获更多的东西。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3:55:52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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