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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布莉尔挺范儿够味儿的小说——《萨布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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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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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范儿够味儿的小说——《萨布莉尔》

最近听朋友在说车的事,大体上说了很多种,王者气质的、贵族血统的、精英典范的、大众风格的...总之说了一大堆,不过韬子貌似觉得还是布加迪威龙比较强悍,怎么说呢?就像一本杂志上介绍的那样,硕大的一个车名,破折号后面跟了一句巨经典的话:“这车还用介绍么?男人的终极梦想。”

所以我认为这车够范儿。

看书大抵也如此,市场放宽了,各种各样的书都鱼目混珠地涌现到市场上,单就幻想类的书籍而言,这里简直快赶上当年的IT浪潮了,说实话,我现在倒在关注这股浪潮过后会是个什么样子,貌似的很繁荣,其实真正的精品图书也不见得就像每次出版时书籍屁股后面跟的那些话一般的拉风和出彩。不过书总归是要读的,书评也总归是要写的,好坏味道你总要亲口尝试了才知道深浅。

最后手头的书目里有这样一套图书,来自澳洲加思.尼克斯的古国三部曲。说实话,这个三部曲的其中两篇曾经在科幻世界译文版上刊登过,不过当时倒没注意,原因有如下几点:第一觉得作者不出名,那会儿自己读书还总是有点浮躁,觉得作者不牛不范儿,那其作品就先进保留书目里(韬子的保留书目就是手上的优先书目阅读完后再在保留书目里面寻找有值得阅读的书籍);第二,自己对这种动不动就几部曲,动不动就架空(当时自己单纯地一厢情愿地认为这种小说估计和D&D是一个模式的),尤其是这种所谓的系列很是反感,大体上所以就没有考虑。但是出了单行本后,自己还是认真拿起来读了。我现在最想说的是,我对自己以前的那种无知和浮躁感到脸红,所以,在这里,韬子还是坚持认为,一本书好不好,首先你要看了才能做评价,所以现在的韬子尽量做到评论涉及的书都认真看过,没看过,或者仅知个大概的书一改不引用。

废话说了这么多,大家也大致明白了我要说的就是这套古国三部曲。三部曲,按照加思.尼克斯的写作顺序,是先写的《萨布莉尔》、再写的《莉芮尔》、然后才是《阿布霍森》。役亡师的身份对我而言还是很新颖,可能以前很少涉及到这方面,这种类似中国道士的职业在这套书中成为一根看不见的主线,换句话说,这套书也就是说的降妖除魔。中国神话的澳洲版本,这么说也不为过。

《萨布莉尔》的主角自然不可能是阿布霍森,也不可能是手卒和炈地坎之类的怪物。而是一个估计刚过青春期的少女——萨布莉尔。说实话,这部小说给人的第一感觉有股漫画的风,欧美硬派漫画的风,走的却是日本漫画路线,注意的话,你会发现,还有点《十二国记》的味道。当然,这部小说不是目前红得发紫的穿越,也不是所谓的秘史,而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幻想小说。奇幻味道十分浓厚——冥界、界墙、还有那些无数亡灵,可以说这部小说的奇幻根扎得还是比较正的。

萨布莉尔是役忘师阿布霍森的养女,按照正常的路线培养长大,除了偶尔学习一点魔法,当然这个学校应该属于英国教育系统中非常闻名的女子学校,威沃利学院其实在现实世界中大概就是一个和伊顿工学差不多性质的学校,但是在这篇文章里,这个“高雅青年女子学院”的性质变得和哈利波特里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一样,只是魔法不是那么夸张。幸好当役亡师的父亲经常教她魔法,还有那本《亡灵之书》,自学加父亲的教育再加学校系统的那么一丁点魔法教育,再加上这丫头本身就天赋异禀,天才一不留神就诞生了。父亲的突然失去联络,导致这丫头决心千里寻父,所以就穿越了现实和魔法世界的藩篱——界墙,进入到了古国境内,然后开始了一场血雨腥风的大战。最后以父亲还是没救出,有点郁闷,但是她正式继承役亡师这个职位而告终。

哦,原来,阿布霍森是个职称名字,就和科长、局长的性质是一样的。

而新的阿布霍森就是眼前这个火辣辣的玉女,哦,不对,应该是打女,萨布莉尔。

故事的情节紧张相当紧凑,颇有一番大师的风范,这估计和加思.尼克斯身份大型出版集团高级编辑是密切相关的。他相当重视环境对情节的烘托,却不滥用;相当注意角色的心灵变化,却不滥情;相当在意故事本身情节的进展和阅读性的细节,却不YY,我想就单单凭这三点,这部小说最起码讲是一部好看的小说。

和《花木兰》还有《海底总动员》之类的好莱坞动画电影一样,主人公身边总跟着一个小配角,我们称之为超级小龙套。在这部小说里,萨布莉尔身边的超级小龙套就是那只白猫,一只被萨布莉尔的老爹K服了的亡灵,叫莫格。这家伙的幽默天赋和那种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半吊子的气质,无疑是这部小说中出彩的地方,像花木兰身边的木须,或者像《长江7号》里面的外星娃娃。当你在阅读这部小说时,不放跟着作者的节拍来,慢慢融入大这部小说中,通过你的想想增加文字的画面感,当你阅读完毕后,你会发现,哎呀,这哪里是在看书,整个一个字面电影。

较强的画面动感是我在阅读这部小说后的一大新的阅读体验。

自然,这种小说中肯定少不了爱情,只是这段爱情有些朦胧,不过也朦胧太那啥了,到最后作者完全没理睬了两个纯洁男女的感情,完全表错情了,郎有心妾有意,结果作者弄人,郁闷。和萨布莉尔有那么一丝暧昧的是一个王子,而这个王子又是那个飞女深入冥界拯救回来的,最巧的是这个王子是古国女王的私生子,他的老哥罗吉尔,也就是后来和萨布莉尔对K的那个亡灵,说通俗点就是游戏里面的大老王,凯瑞格。你说这个关系复杂不?不过是实话,本来被作者在文章中给予厚望的罗吉尔,也就是那个凯瑞格,整个一个纸老虎,太不经打了,还没打过几个回合,就被一个戒指收复了,然后被变成一只黑猫和莫格两个作伴。这个结尾有点太儿童文学了吧。

说实话,这篇小说算不上史诗,也算不上是奇幻历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或者标志性的作品,但是这部小说也绝对不是起点红袖之类的那种低级毫无技术含量的YY小说,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透露出一股主流小说的味道,却在奇幻的世界中,将那些故事写得生龙活虎。这部小说更多的时候像一部儿童文学,类似厄休拉阿姨以前写过的《地海传奇》之类,或者就是罗琳的《哈利波特》。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说,儿童文学?那也太幼稚啦。这本小说不是以情节感人,而让人感动的恰恰是那种所谓的幼稚和童真,你看到的就是这种来自儿童文学的情愫被我们转移到这本小说中来,来体会过去我们抱着童话阅读时的那种开心和满足,像大大的甜筒,嗯,真好吃。

我想,这就是感动。

另外,但是我还是想说这部小说并不幼稚,起带给我们的阅读***正好就是当年我们阅读儿童文学时候的那种阳光和煦的感觉。就是那种范儿。所以,这部作品囊括了澳大利亚最主要的幻想文学奖——奥瑞丽斯奖的最佳奇幻小说奖和最佳青少年小说奖,就可见一斑。

阅读此书,首先你要忘记那些所谓的大师所谓的经典,这里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关于古国,关于役亡师,关于小朋友的大人梦想...用心体会,你也许会发现很多好玩的地方。想当年的鲁宾逊,或者是桃太郎,带上装备,经历一场华丽的冒险。

正如图书公司的宣传广告词一样,“奇幻文学领域最酷的读物”。

我想说,这部书,够范,够味,够童真,更够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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