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唐朝,一个偷情的女人会有什么下场?
1.一直偷情,没被发现。案例:某些默默享受的女人,当然历史不留名啦;
2.杀夫。案例:潘小姐;
3.被夫杀。案例:阎小姐;
4.浸猪笼等惩罚。案例:不认识;
5.一直偷情,传为佳话。案例:有权力的女人们。
6.在被发现前因为各种理由结束偷情,比如情夫体力不支等。案例:不认识。
小剧场“我爱桃花”说的故事是:
唐时,渔阳燕市少年冯燕与牙将张婴之妻通奸.某夜张婴醉归张妻忙将其藏于柜中不想张婴醉卧时压住冯的巾帻冯示意张妻取那巾帻这妇人误会情郎是要自己拿刀,也早觉丈夫是个障碍于是悄然将张腰间钢刀抽出无限喜悦的递于情人"这秋水一样的宝刀借你杀出个幸福来".可这情人却不是西门庆利刃在手突然感到这妇人心肠太过狠毒"罢,罢,这样的女子心也太毒"遂转身回刀杀了那妇人.
唐五代文言小说有这故事的原型魏豪人冯燕,杀人避滑州,贾耽留属中军.滑将张婴妻美,燕私之,婴知累欧其妻.会婴饮,燕复寝其家.婴还,燕匿户扇后.婴醉瞑,妻以刀授燕,令杀婴,燕反断其颈而去.妻党以婴杀妻,告官收系.将就刑,燕来自首,贾耽义之,上闻免死.
哦,原来这个故事可以改变了。你要谁死都行,但是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
故事里最该死的是女人。因为一不该偷情,二不该起杀心。所谓恶妇,不但***,而且狠毒。人人得而诛之,连杀了她的情夫也成了对蒙在鼓里的老实人有义,最后勇敢自首的有担当的男人。我国审美一贯如此。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被养的汉子因为又惊又怒(恐怕惊多于怒)而痛下杀手,叫人恨不得称赞他提升之快领悟之快慧根之深,忽而从可耻的小白脸一跃成为维护社会道德准则的高大形象:我要的不过是巾帻,你却给我一把刀!
故事里最不该死的是老实人。因为人家不过是想太太平平过日子,平日里上上班赚家用,喝点小酒,夜半酒酣回家有人继续温酒暖床,聊聊家常泡泡脚,不过就是个普通男人的样子嘛。几千年了,都是这么过的。娘子啊,我怕了你了,你给我顾全了颜面,你又够漂亮,一辈子这么过我也是心甘情愿。
故事里小白脸恐怕更死不得。死了有人心疼,死了有人得顶罪,大家都是个死。所以小白脸就只有退出。动了杀机的女人当然是要不得的。从爱情离场的形象似乎也不差不致对观众失敬。一个误会让大家幡然醒悟:
啊,原来你是这样的人!活该认命罢,接受粗鲁的动作嘴里的酒气乏味的生活,就算是骗,我也不稀罕骗你。你让我失望。你将我心中的桃花摧毁,你拔出的刀让我再也送不回去。这刀不得斩人,却定要断了情丝。让我们从此视同路人,有礼有节,再也不要提起往日那桃花盛开的景象。我是永存这份爱意,你却再不是桃花中笑意盈盈之人。这戏就该如此收场。他从不知道,我从此忘记,该庆幸人生给你这次机会,重回平静往日,那时混沌初开,无忧无怖。
妇人惟有,
收起因爱而得意的表情(我就知道……你明明就……)
紧闭追问的嘴(为什么?当初不是……?你难道就……?从来就……?)
关上忿忿的心(是你!不是我!不我不相信!从来都是……!)
最后低眉垂目,断了念想。
男人一贯如此,社会也不会轻易改变。
幸亏剧本可以改写。
现在偷腥成功的人也不是知足地偷笑,然后见好就收。
得回一条小命也不见得是大幸,值得去回忆中追寻苟且此生。
干干脆脆地离婚,然后忘记,然后重新开始。
这是21世纪给予我们新的选择。谢天谢地。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3:48:18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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