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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的权利《异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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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3: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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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威格在《异端的权利》中又一次提出了专制的罪恶。其中卡斯特里奥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我们不应该用火烧别人来证明我们自己的信仰,只应为了我们的信仰随时准备被烧死。”

2008的中国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从奥运会的举办到接踵而至的天灾人祸,这大概是很久以来我们又一次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当一个国家处于舆论关注的核心位置时,难免会有各种言论出现,会有支持声、赞许声,也会有反对声、批评声。

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应该做到的是:任何人和团体应该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任何少数派应该在一种有安全感、平等的条件下表达自己的观点;任何人不会因为自己的表达被证明是错误的而遭到道德或个人的攻击。这之中最为重要的大概是最后一点,因为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的观点永远正确,如果错误不能有一个宽容的环境得以容纳,没有一种理性的氛围来得到面对,那么就没有人的话语权可以得到保证,没有人会感到自己的表达是安全的,就不会有思想和言论的自由。

我们今天应该很容易看到世界文明的发展总是站在文化宽容和思想自由一方的。西方的民主不只是一种***行为和制度保障,更重要的是一种民众的群体觉醒。作为一个大国——这是大多数中国人理想中中国的形象——国民应该有面对批评声和反对声平和的心态,而不是动不动就跳起来抵制谁谁,封杀谁谁,砸谁谁的店骂谁谁的娘。

汶川地震以后网络上对于各个企业的捐款就产生了很大的争论。有人指责王石,有人咒骂肯德基,有人提议抵制。这是一种很可怕的倾向。国民面对善行,仅仅只是因为认为这种善行与自己对施善者的要求不平衡就群起而攻之,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暴力。不论这些企业的行为是否正确,首先它是一种善行,因此就有因为行善而被人们感激的资格。而即使这些企业没有捐款,因为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企业一定要捐款,那么他们没有犯法,这是他们的权利。

在一个自由的世界里,一种行为和言论只要不对公民和社会造成伤害,就应该受到保护。如果它是有违主流意识形态的异端,它应该有存在和发展的权利。每一个企图用语言或行为上的暴力去制止他人发言的人都应该记住,这种专制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是,当未来的某一天你自己的想法背离社会主流时,你就将成为整个社会攻击的对象。

最近引起国民愤怒的是莎朗斯通。我不想知道她到底说了些什么,我只是觉得整个国家的国民起来怒斥一个好莱坞女星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我们没有必要把西方社会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都看作是对我们的污蔑,即使那是一种污蔑,我们也没有必要跟什么人都去计较。就像一个人不可能被每个人喜欢一样,一个国家也不可能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受欢迎,我们应该了解这种事情是很正常的,这不过是某个个人的一点愚蠢的想法而已。我们大可以不去理会她。

而我也发现,在这些攻击莎朗斯通的言论中,很多并不是针对她的言行,而是针对她的个人,是一种人身攻击。我要说不论莎朗斯通的话是多么错误和无知,如果因此就去用恶毒的语言重伤这个人,那么这就由正常的争论转变为一种群体性的暴力行为。而这些在网络上发表这些言论的人,他们不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暴力就显得更加卑劣。更何况这些人当中的绝大部分曾经在相似的情况下攻击过被恐怖分子袭击的美国、遭受地震的日本、经历海啸的印尼,而如今他们摇身一变为爱国卫士,反过来痛斥他人。

“如果他认为塞维特斯是错误的,他该做的是通知塞维特斯,他在什么地方迷失了道路。但加尔文不是理性和善地进行辩论,而是轻易地诉诸武力。”

现在我们看茨威格的《异端的权利》会认为宗教改革期间加尔文的暴政是如此显而易见,但是我们大概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和几百年前的这个暴君并没有本质区别。

一个人在批评他人的时候,首先应该了解清楚他人的话,而不是妄下定论,断章取义;其次,当与对方争论时应该尊重他人,应该允许对方表达自己的意见——从法律上来讲就是,即使是杀人犯也应该给他辩护的权利;最后,我们没有权利去强迫别人接受我们的想法,即使他是错误的,他有可能不知悔改,可能固执己见,我们要知道这是非常正常的。我们应该淡然处之。

在奥运圣火传递期间,法国的留学生在法进行了很多次大规模的示威游行,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在这之中我注意到法国的***并没有压制这些学生的行为,虽然他们是在批评甚至攻击法国***,虽然他们烧了法国国旗,但是法国还是派出警察来保护这些学生,法国的媒体还是报道了这些集会游行,法国并没有举国愤怒,跳起来咒骂中国留学生。

民主并不是一个口号,也不是我们对***的标尺。民主是一种素质,是每个公民应该学会的准则。所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史为鉴,人人应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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