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情人》已经远远不是它刚开始的那样。而是,被千疮百孔地击碎,又一点一点用黏土和岁月造就的。记忆是不可靠的,甚至无力还原前一个星期的事情,但是记忆又是充满生命力的,某些东西被播撒在记忆里,一生都在生长。
这本书——也许它根本不是杜拉斯心中的形象,可是它已然成为了最真实,最无懈可击的形式——一件艺术品。你可以从各个角度去欣赏它,随意翻开一页,就能勾起一种别样的情感。一开始是粗糙的,继而是滑腻的,像水银般,沉重的渗透、渗透。
小说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写,仿佛布朗运动的无序,又含有明确的意向。它可以像什么都没有说,也可以像已经大彻大悟了,把最本质的都说完了。
爱情,在一个白人小女孩和一个中国男人之间,在两个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在两个相距千里却又近在咫尺的灵魂之间。一个是要从母亲和哥哥的阴影下挣扎出来,女孩需要被肆意地疼爱,一个是囚禁在父权的魔爪之下,男人渴望自由地去呵护情人。他们彼此需要,在彼此身上寻找慰藉。
这种爱,只有通过欲念才能实现。因为,语言是苍白的,尤其是,两个人都知道,他们是离经叛道的,是拂逆任性的,是难以长相厮守的。
欲念并不邪恶,相反,有一种芬芳异彩,他们一次又一次让欲念吞没,在接近死的地方,享受情人如水的温柔,这让爱情不朽。
女孩会老去,那副易被欲念消耗面容已然显露在十四岁的脸上,可是对于那个情人的爱,却留驻了,不变了。所以书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已经老了。很多人记得这一段经典的台词——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爱情并没有随之而去,相反,经历了时间的洗涤,最初最纯粹、最原始的东西被留下来了,原来相爱的人只能诉诸欲念,可并非如此。如今欲念已经洗去,而爱情留下,它属于永恒。正如肉体与灵魂的分离。
当离别的汽笛撕扯开两人的距离。那是一种无力的心痛,是对于命运的妥协和不争,没有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浪漫私奔,没有梁山伯祝英台的悲壮殉情,这两个被拆散的人,只是静静看着对方变成了地平线上或海平面上的一个模糊的点,再也不可见。从此天涯两隔,生死两茫茫。
生活在继续,慢慢地,残忍地。最后他们都要和另一个人结婚,都会让欲念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上,但是再也不能和另一个人相爱。
这才明白什么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3:36:31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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