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云也退
小时候有一度,我经常在公共汽车上随便选一个路人跟踪。我远远地望着他(她)的背影,想象着这是一个秘密团伙的成员,对外从事着再正常不过的职业,一转身就能眼冒凶光,一抬胳膊就会露出外衣下的手枪套。我在不断的想象中瞄准我的猎物,努力使自己保持精力集中,准备应付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我像大多数男孩子一样,在某一个年龄段上进入自我英雄主义及频繁树立假想敌的时期。
那时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已经开始有译本了,当然做得很粗劣。我一本都没读,甚至连狄公案之类的电视剧都没看过。钱德勒笔下的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经常跟踪人,也经常被人跟踪;可是他很强大,跟踪人的情况下从没被当场戳穿过,被跟踪的时候照样若无其事地开车,实在不耐烦了干脆总是迎上去。《长眠不醒》里的一个情节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一辆灰色普利茅斯汽车跟了他几天,最后这天马洛被下雨弄得心烦,在停车场停下车以后径直回到普利茅斯车那里,“从人行道那边猛地拽开车门”,只见“一个矮小的、眼睛亮晶晶的人坐在方向盘后面,身子紧紧贴在角落里。……他的两只眼睛在一团缭绕的香烟后面眯缝着。他的双手不安地拍打着窄边儿的方向盘。”
平常人很难想象这种光天化日下的大胆,仿佛马洛未卜先知,晓得这位跟踪者并非来者不善,而是在有意试探自己似的。但这种惊人之举却是偶像派侦探的家常便饭。评论家把马洛称为一名“纯侦探”,他没有出身,没有妻儿老小、三朋四友,没有情人,甚至似乎也没有银行账户。他英武俊朗,但不近女色,他的出场就是为了接受委托人交给的任务,他的行动完全为委托人服务。由于不属于警察系统里的,他似乎也没有义务把整个案情弄得一清二楚,哪怕是最后亲口揭破了真相,他也常常没有把案犯绳之以法的欲望。一句话,菲利普•马洛是一名“原型级”的私人侦探。
雷蒙德•钱德勒的写法是奔放型的,线索呈马尾式发散,跟着第一人称马洛的主观走,断了的线索是马洛主动舍弃的,这是创作年代较早的钱德勒不同于后来欧美其他罪案推理小说作家的一个地方。钱氏的创作高产期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西部仍有着林肯时代草莽绿林的缕缕遗风,在加州好莱坞,“灰道”人物——不黑不白、亦黑亦白的赌棍、卖***、私酒贩子、酒馆打手、古玩商人、职业掮客……——散居各处,一栋破落的大楼里集中了三百六十行,看门人拿了好处就为来访者随意打开房客的大门。马洛自己也住在这样的宅子里。在《高窗》中,马洛在“反跟踪”行动中搭识了一名同行:“秘密调查员”乔治•安森•菲利普斯,可笑的是,这位置一身行头、在报纸上登登广告就开业的家伙,居然三两句话过后就主动把自己房门的钥匙交给了马洛。那个社会上有多少像乔治这样混一天算一天、不知道自己还有几天可活的“侦探”呢?他给马洛的名片上写着“庭院街一二八号”的住址,一个著名的社会渣滓云集的地方:“他点了点头,脸唰的一下红了。‘住处不太理想’……”这段描写能叫人笑出声来。
在这个原型级的私人侦探身上,我们很难读出一种明确的人生观,也几乎看不到他对司法、对正义的态度——哪怕是嘲弄性的。他发现了尸体也不忙着报案,跟警察周旋就和跟黑社会头子一样保持着同样水平的玩世不恭。这种结合了机智与冷漠于一体的思维和谈吐方式每每帮助他克制男性对手的气焰,同时招来女人的好感——这样智勇双全而又云淡风轻的酷哥,真可谓百年不遇。《长眠不醒》中,马洛主动敲开凶杀嫌疑人布罗迪的大门,主动被他拿枪顶在鼻子上,命在须臾,马洛居然还有闲心想:“他用的是电影里硬汉子惯用的那种故意装得十分随便的语气。电影把他们这些人都塑造成一个类型了。”谁说马洛自己就不是电影塑造的那个类型呢?最起码也是小说塑造的吧?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3:31:52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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