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些字的时候随意地点进一张喜欢的专辑封面。试听第一首:Bye-lo,专辑《Now the day is over》。奇怪的是,歌曲中段一直在反复吟唱:Daddy will love you daddy will love you daddy will love you all his live.
这或许是《父之罪》里两个在开场就死去的可怜的孩子:温迪和理查德,他们永恒的诉求和未满的悲宿。
马修很迷人。浏览了作者劳伦斯的作品年表,发现《父之罪》写成于1976年,而《八百万种死法》是1982年。马修在我的阅读年表里,倒着活,可依旧一致。他没有酗酒,他只是去酒馆喝波本,特里娜的手摸住他的时,他或许会再要一杯不隔夜的咖啡,针锋相对与嫌疑人说话要撬开谜团时,再反客为主,随便什么,只要是alcohol 只要可以排遣杀人、隐瞒、谎言、伪善等细节带来的苦闷和压抑。
他随性。莲蓬头下热浪蒸,再温水洗。站半个小时不动,最后冰水过滤。如此物理性质地折腾肉体一番,擦干了就依旧是一条好汗,或者说是硬汉更合适。他比他想像的还坚强,他给自己一些假设:假设他突袭温迪的父亲时一夜未眠会劳累,结果还好;假设与特里娜温存后,下午回家会失眠,结果也还好。他总是超乎他关于自己的预定,读者的眼里他是一种意向,柔情而坚定,沉默而睿智,善恶分明而又点到即止,只在他自己,他是一躯活生生的肉体。会累,会疲惫,会被“接受了的礼物”驱使,他有孩子,仍关注前妻的婚外情是否幸福,虽然不是爱。
他总是在深夜,穿过纽约大大小小的巷子,像搜索一些和他一样的灵魂。那些灵魂都和他擦肩而过。警局的朋友帮他的忙时拍他的肩,不是拥抱。他也不拍别人的,没有谁熟捻到那个程度。真正干脆利索的都是“礼物”。美金如礼物一般传递,潜规则下织就一张俗世的网。于是都市的夜才喧哗,因为彼此需要。马修喝酒,或许是因为酒精可以溶解或者压抑,一些渴望。
人在方方面面,都有需要循环和解脱的出口。朋友,倾诉,购物,食物癖,酒精癖,毒瘾,同性恋等等,或者伪善。温迪梦魇一般的父爱,求之不得,沦为“忘年交”的“宠儿”,和父辈年纪的男人睡觉,他们乐得给钱,以求不亏欠,她渐渐习惯收下——收下有何不可?沦为“妓女”,却依旧天真,企盼纯真的男人和女人,前室友是一个,理查德是后一个。他们都给与她正常的生活中能衍生出的情节,家居或者对白,总有那么个人,那么个事,离她如此近,且是道德伦理中的绝对正常。她就此知足。理查德,母亲死于浴缸中,剃须刀片割得浑身是血,父亲歌高颂德,牧师的形象保持得一直威严。可道德的沦丧并不选择牧师或者罪犯。他的父爱缺失,温迪的父爱亦缺失。他走上同性恋之路,却在同性的性生活中得不到丝毫满足,他事业心强,认真,却懦弱。他心底里总有根筋抽着他痛,那是母亲的惨死。他和温迪,干干净净地合租在一起,买菜做饭,他做饭给她吃。她睡卧室,他睡客厅,家里是满满的家居味道,阳光从碎花布窗帘中洒进摊放在床头的杂志。
本以为,这样就会好。马修对温迪的父亲说:别的我不敢肯定,但温迪,肯定是在康复中。他又对理查德的父亲说:你的儿子是同性恋,但是他在温迪这里获得归宿和家常的幸福。不敢肯定有恋爱,但,肯定有爱。
可他们都死了。警察认为理查德杀了温迪,之后神经错乱,三天后在狱中他自杀——即所谓畏罪。
有爱的人互相残杀,这是不可能的。
两个父亲必有所隐瞒。父之爱,深到如何?父之罪,罪到如何?
温迪是养女,及至快十岁,他怀里的她,引发他的***。据她父亲后来说,成年以后相见的最后一面,温迪挑逗他。彼时她在大学已与年老的教授发生关系,且驾轻就熟。养父未尝不想,但是他控制。他给了她一耳光。之后再未见面,直至她死。他雇了马修,他想填满女儿这几年在他脑海里的生活空白,更深层次的,人死不能复生,爱或者悼念,都只是措辞。最真实直白的,无非是想知道他自己,在女儿的死中,到底要负多大的责任。他曾起了***,且艰难控制——他不知道这样的家庭内在,对于女儿现在的惨死,是否有罪过,或者干脆,他可以狠下心咬牙说,罪过是一定有,但他得再知道得多一些,在这知道的过程中,走完他内心对自己的审判。
理查德的父亲,在一次对温迪的兴师问罪中,却坠入对父辈年龄的老者有特殊爱好的她的香床。他恨自己,却又不能自拔。他恨她毁了他的信仰,他的干净的上帝,再也不偏爱他。他从一个受人敬仰关键受自己敬仰的灵魂“高尚”的牧师,沦为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和他讨厌的勾引了他儿子的“妓女”的床客。他和他所鄙视的嫖客们没有两样。还有他的儿子,他曾经那么听话乖巧和上进,而他背叛了他的意图,和这样的女人住在一起。他无数次想杀了她,他的潜意识里,她带他的灵魂下了地狱。
马修推断出理查德的父亲杀了温迪,有点突然和让我意外。第157页的最后一句话,是最让我诧异之处。静思久久,想起马修和特里娜说的无法治罪的拉德尔一段。伏笔在此。理查德的父亲,要说他伪善,我会觉得自己挑剔和过分。他确实真心向善,起码他希望自己那样,且诚心诚意地教化大众,可是却无法拯救自己。是个可悲可怜真实的人。
我们其实方方面面多多少少,都和这位杀人的牧师类似。我们知道勤奋是好的,可经常担受不起苦难的煎熬,我们知道沉静是好的,也常常抵御不住喧哗的诱惑。我们知道谦虚是好的,可没有人赞美的时候,又总是那么地失落。
马修是知道这些的,于是他替这位牧师做了选择。牧师舍不得去死,他觉得自己除了和“该死的妓女上床并且杀了她”以外,他没有罪过。这样就值得去死?我在想,多少次,当马修看见皮衣皮裤二十上下的混混青年就自动地组织起全身的细胞抵抗和防御,多少次,折断窃贼的手骨打断他们的腿,多少次,看见《纽约时报》上以指数上涨的不同谋杀和罪恶,他早已无暇顾忌罪人的善,因了这样的善,或许更多的人,会无辜地死去。
2007-08-02 18:18:28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3:20:4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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