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在贻在其《训诂学》中有两个概念很值得注意:“训诂的方式”和“训诂的方法”。这俩词太容易混淆(当然,方式、方法这两个叫法尚有异议,陆宗达及其弟子王宁专有文章辨明这两个概念,并采用了另外的名词,可参考),但作为两个概念,这一区分实在意义重大。郭在贻没有明确给二者下定义,但我们可以从外延推知内涵。训诂的方式包括“互训”、“推原”和“义界”,这其实是在训诂工作后,给出结论的方式。而所谓“训诂的方法”,乃是一个词由未知导向已知的方法,如“据古训”、“破假借”、“考异文”、“因声求义”等等。郭在贻将“训诂的方式”与“训诂的条例”、“训诂的术语”并列入一章,而与“训诂的方法”区别开来,正是要强调后者在文本研究这一层面而言,而前者虽称不上文献研究,却终归属于物理和制度层面,与文献靠得更近。
《古籍的阐释》造出一个“注释学”的概念,其最大恶果就在于混淆了解释的“方式”和“方法”,混淆了“文献研究”和“文本研究”。在注释学这个可怕的含混名词下边,董洪利讲了些训诂学,又讲了些解释学,讲了些文献考证,又讲了些文本分析,却还是划不出一个明确的注释学的研究范畴、目的和方法。
如果造出这个“注释学”,是出于美国人编儿童百科全书那种实用主义心理,不在乎学术渊源,无所谓历史眼光,仅仅是知识普及也就罢了,可作者董洪利在自赏新概念的同时,还要炫耀自己的旧学性趣和文化担当。
他认为传统古籍浩如烟海,注释古籍的历史也颇为久远,但却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其原因,一是注释与一切人文学科相关(原话是:与古代学术文化有关的学科,诸如校勘学、版本学、辑佚学、音韵学、文字学、训诂学以及文学、史学、哲学,几乎都与注释有着密切的联系),不易被归纳条例为一门学科;二是关于语言文字的注释研究历来受到传统训诂学理论影响,因而忽略了对其他理论(如西方解释学)的吸收。这一自白无疑告诉我们,所谓注释学,乃是旧学现代化的又一个方案,在“中学”、“国学”、“(史语所)新史学”、“古典文献学”等等之后的又一个孽种。
如何让打通中西古今,是许多现代学者最为焦虑的问题。然而当我们看到这些来势汹汹前赴后继的新概念一个一个倒地时,是否该自省这些办法的急功近利。多少不治旧学的留洋(甚至没留过洋的)学者,像文艺青年一样不负责任地甩给旧学一顶洋帽子,什么中国诠释学,什么孟子解释学。不治旧学,也不深刻体察西学渊源,就绷紧尻肌,亘在其间要作桥梁,太自不量力了吧?
董洪利拈出这个注释学来与经学并举,甚至还弄出一个“注释之学脱离经学”这样的学术史事件,以今度古,不知所云;虽然这打通中西、古今的意识和努力还有些叫人感动。
然而也正是在现代中国,古今、中西的两层张力陡然紧张起来,两种语言、两种文化之间的翻译、对接和解释才日益成为重要问题。有这个焦虑,注释学这个概念才有意义;前现代显然并不如此。
杜撰一个新的概念固然避免了囿于陈旧的经学视野,譬如从历代注释之书中偏将刘辰翁的诗文评点挖出,与经史传注并列,这确是有意思的视角,可惜董洪利仅仅点到为止,只有并举,没有比较。事实上,他是通过新概念规避真问题:究竟为什么传统观点视诗文评点较为低级,而不可与经史传注同日而语?究竟什么形成了古今中西注解古书时的不同态度?他不回答,像没看到这问题一样;或者他对这问题的认识还停留在胡适早年那样的水平上,所以稍加引用就算交待了。这样的换一个概念换一个视角,无非是从一种蔽见跳进另一种蔽见。
重要的不是有多少新概念,而是有没有真问题。即使万不得已要造一个新概念,那么也得想想,这个概念什么历史时代产生,最初什么作用,到今天是否有转变等等基本问题,觉得确有意义再提出,不要只图一时嘴巴痛快,对不住旧学,又祸害了西学,像这本《古籍的阐释》,弄出个关公战秦琼。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2:35:1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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