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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索格《神经过敏的奥德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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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0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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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娄后期创作中的主人公都是犹太知识分子,他们才华横溢,理性睿智,但在现实生活里却滑稽可笑、处处碰壁。他们力求与人和谐相处,却事与愿违,成为游离于时代的局外人。他们生活优裕,但精神却濒于崩溃。这一类作品以《赫索格》为开始,包括《洪堡的礼物》、《院长的十二月》、《更多的人死于心碎》和《拉维尔斯坦》。在这类作品里,贝娄的主人公们不再是社会上“晃来晃去的人”,而成为典型的知识分子,赫索格是教授、洪堡是红极一时的诗人、科德是著名评论家、贝恩是知名的植物学家、拉维尔斯坦是杰出的哲学家。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都是浪漫主义者,而且他们的悲剧首先发生在家庭之中。这里面,《赫索格》是非常富于代表性的一部。

在《赫索格》中,主人公摩西•赫索格是一名48岁的犹太人,作为大学历史教授,他拥有博士学位、几笔科研经费、还发表过一部名为《浪漫主义和基督教》的颇具水准的论著。不过在家庭生活方面,完全是一场灾难。他已经离过一次婚,妻子带走了他们的儿子马可。此后,他娶了风流的玛德琳为妻,对妻子言听计从,没料到妻子却同他最好的朋友瓦伦丁勾搭成奸,导致他第二次离婚,而且还失去了对女儿琼妮的抚养权。受此重创,赫索格的精神濒于崩溃,他躲到乡间旧宅里,整天紧张地思考,不停地给人写信,他写给知心朋友、至亲骨肉,他写给报刊杂志、知名人士、总统部长,他写给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活着的和死了的人,他甚至写给自己、写给上帝,可是这69封信他一封也没有寄出。此时,兄弟不理解他,大多数朋友站在两位离婚的妻子一边,只有纽约的花店女老板雷蒙娜和他保持着关系,期望和他组建家庭,可是赫索格已经对婚姻感到畏惧了。一天,冲动之下他准备了手枪要去杀死情敌,无意中却看见瓦伦丁正在细心地给琼妮洗澡,赫索格受到感动,积郁很久的怨恨一下子消失了。最后,赫索格预备接受雷蒙娜的爱情,但是他“不会再把自己交到任何人手里”,也决心不再写信了。

赫索格被美国一些评论家称为“神经过敏的奥德修斯”,他过分敏感、多疑善虑。如果说,史诗中的奥德修斯最终赢得了家庭和个人的幸福,赫索格这个现代奥德修斯则首先成为情场上的失败者。在一个混乱的境遇里,赫索格无法如奥德修斯一样“恢复秩序”,因为他最终意识到这是一个没有秩序的世界。像贝娄笔下的其他人物一样,他也是“受难者”,而且是“有感觉的受难者”。对于赫索格而言,内心的风暴才是他痛苦的根源。不错,他是生活中的被动者,在现实生活中显得笨手笨脚,时常吃亏碰壁,只能被动地接受生活的压力,没有采取行动的能力,然而他的心并没有因为折磨而变得麻木,对每一种痛苦都有清楚的感觉。他学识渊博,有自己的准则,在他看来,加尔文主义、极权主义、物质主义、存在主义、弗洛伊德主义都是反人性的思潮,需要进行全面抨击。正是因为这种思想与现实间的强烈反差,使他的痛苦成为一种精神上的受难,而知识分子的强烈自尊心和优越感更加剧了他的痛苦。所以,他借用帕斯卡关于“人是会思想的芦苇”的名言,自比为被风压弯的芦苇。

贝娄自己评价说:“赫索格是一个弱化了的学究式的喜剧形象,他本性良好,情感高尚,在人生的危机中,他向自己所受过的‘教育’寻求帮助,可是他发现‘教育’几乎只是跟一句笑话差不多。……作为一名浪漫主义的主人公,赫索格是个天真的傻瓜。”学者天生是理想主义者和浪漫主义者,赫索格是西方人文主义思想的继承人,他所关心的,不仅是应该如何处理个人生活的困境,还包括应该如何拯救当代社会中日益堕落的人性。可是在生活的重重磨难中,他发现人们的观念已经起了巨大的变化,自己所受的教育、所掌握的知识毫无用处,如果连自己都拯救不了,遑论救世?赫索格的危机其实就是人道主义的危机,人道主义一直是西方知识分子安身立命的思想基础,但是当人道主义理想成了“属于过去的意识”、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精神支柱自然遭到破坏,所以人们才在心理上失去了平衡。贝娄说:“我似乎在书中问道:个人如何抗拒这个庞大社会的控制而不变成虚无主义者,不沦为毫无道理的反叛?” 总而言之,赫索格是一个“信奉人道主义,坚持‘崇高理想’,对资产阶级人性抱有幻想的美国现代社会知识分子”,他的痛苦是由客观原因——人道主义为物质世界击碎,以及主观原因——敏感懦弱的性格共同造成的。

贝娄坦言,“对一部分人来说,阅读该书就象是接受一次连续六个小时的现代思想史的综合考试。”《赫索格》是深奥的思想小说,通过一封封艰深的信,观念、思索源源而来。主人公显然是用理性的方式来分析自己的困境,不过,“他的问题并不在悟力缺乏,而是出在悟力过剩上。各种印象和思想蜂拥而入,以至于他变得昏头昏脑。” 在这里,显示出理性的无能。贝娄说:“我常常特别喜欢嘲弄受过教育的美国人……关于《赫索格》一书,我的意思是要借此表现‘高等教育’对一个陷入麻烦的人并不能提供帮助。最后他意识到,在生活上他只是一个文盲。” 在另一个地方贝娄进一步解释说:“这里刻画了一个人,他在美国过着知识分子的生活,却发现这种生活,至少可以这么说,并非十分令人满意;发现他在按照受过教育的美国人的那种方式追求幸福;发现这种生活把他抛进一种与世隔绝的个人生活中,而这种个人生活仅仅给他带来了羞耻和屈辱;发现他,的确是他,是一位缺乏那种使他和其他人进行有益接触的真知的人。” 思想与行动的分离是文学作品中知识分子形象的一贯戳记,贝娄刻画知识分子主旨不是为了表现他们的迂腐和天真,他的最重要贡献是指出理性的脆弱和局限。

贝娄赞赏的哲学家阿兰•布鲁姆指出:“理性面临两个威胁。一种观点认为人们已经了解最重要东西的真理,另一种是说那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没有真理。这两种看法对于哲学都是致命的。第一种宣称追求真理是不必要的,而第二种在说那种追求是不可能的。……帕斯卡说我们知道的太少因而当不了独断论者,但又因为知道得太多不能成为怀疑主义者。这个说法完美地描述了我们现在真实经历的人类状况。” 如果说现代主义在理性问题上过于自信,后现代主义则过于虚无。在布鲁姆看来,最伟大的巨人不是俨然无所不知的智者,而是认识到自己无知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这种“无知之知”是所有哲学的起点,也是理性的基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赫索格成为当代美国知识分子状况的象征,他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却不知道自己并不知道;他知道许多东西,但是不知道最重要的东西;他在独断和虚无之间辗转彷徨。

与传统的将知识和知识分子奉为神圣的观点不同,贝娄能够一分为二地看待知识和知识分子的长处与局限。写他们对人道主义的认同、对理想主义的坚守是“追求崇高”,是坚持道德的必要性;而写他们在理性方面的局限、在私人生活方面的混乱又是“瓦解崇高”,是指出生活的现实性。关于理性主义的局限,贝娄指出:“我们身旁围绕着许多怀疑的、反叛的、紧张的作家,他们在宇宙中活了二三十年,却因为人生未能符合他们哲学式知识分子的标准,而痛斥或拒绝人生。在我看来,他们对人生认识不清,不足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人生太神秘了。因此,他们以认知的手指轻叩神秘的大门时,这扇大门砰然大开,一股神秘的力量溅射到他们眼睛上。我想,《赫索格》这本书有许多部分可以这么概括地说:存在和我们的任何判断是非常不同的;存在是有价值的。” 关于私人生活的混乱,贝娄说:“《赫索格》的主旨在于个人摆脱不了私人的困境,陷溺在其中一方面觉得可耻,一方面又无能为力。他觉得受到它的羞辱,可笑地与他搏斗,终于了解原先自以为是知识上的‘特权’反倒成为另一种形式的束缚。没有掌握这一点的读者,就不能掌握这本书。”

贝娄不认为自己有反智倾向,他对待知识世界的看法是与他对当代高等教育的认识分不开的。作为与阿兰•布鲁姆同道的新保守主义中的一员,他的主要怒气指向美国的高等教育的弊病。布鲁姆在《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以及《自由教育的危机》、《大学的民主化》等著述中对巨型大学(multiversity)中的弊端进行了深入的解剖,指出技术性、专业性、庸俗性、商业性等等问题使高等教育深陷于危机之中,学生在最重要的问题上无法找到受教之地。贝娄除了关心制度性问题,更关心的是人在制度中的状态,1966年,在一次谈话中他谈到:“一方面,这些教师、编辑和文化官僚们已经吸收了现代的典范作家对现代文化的厌恶。他们对权力的厚颜***的行为和城市大众的堕落抱着反感,他们以荒原派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观点。另一方面,他们的生活非常讲究。他们有钱、有地位,有特权和权力。他们把孩子送进私立学校,他们花得起高级的牙科护理费,乘喷气飞机到欧洲度假。他们有股票、债券、房屋,甚至还有游艇。在享受这一切的条件下,由于他们的教育,他们对那种神气的艺术生活有一种特殊和亲密的兴趣。他们的趣味和判断是由韩波和D•H•劳伦斯形成的。还有什么东西能够比这个更加干净!” ——这其中,对知识分子本身的批判很有反戈一击的味道,亦是相当锐利的,

美国批评家伊哈布•哈桑指出:贝娄“首先是一个观念小说家”。 贝娄最为成功、最有特色的小说系列正是在观念上对知识分子问题进行了探讨,在他的作品中,在美国的精神状况之下,知识分子是一群普通人,他们既不能忍受失败、也无法经受成功,既崇拜文化,也追求金钱和权力,既向往精神之美,也追求***的满足。在追求崇高与瓦解崇高之间,人道主义的理想、理性主义的局限、人性的模糊多变、命运的含混复杂,构成了所谓观念的内核。这种追求,显示出贝娄知识分子题材作品在深度和广度上的成就。贝娄说过,任何启蒙小说,都以第一步作结束。虽然贝娄没有解决知识分子问题的良药,但是踏出的这第一步,预示着未来。

参考文献:

毛信德:《美国当代现实主义的主要发言人——索尔•贝娄》。

陈焜:《索尔•贝娄——当代美国文学的代表性作家》。

马修斯•鲁戴恩:《索尔•贝洛采访记》,郭廉彰译。

王冼编:《世界著名作家访谈录》。

王晓英:《试论赫索格悲剧》。

伊恩•乌斯比:《50部美国小说》。

索尔•贝娄:《文明而未开化的读者》。

布鲁姆:《巨人与侏儒》。

埃默里•埃利奥特等:《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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