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夏琪带着对新班级、新生活满满的期盼来到了师大附中。在一次打赌事件中,她认识了帅哥叶森、沉默王子林一凡和“傲娇女”舒和玲。因为升学,夏琪和一起长大的闺蜜被迫分开,孤独而尴尬的成长时光中,舒和玲渐渐地走入了夏琪的内心,成为她的好朋友。 然而,青春嫩绿美好的外表下时常埋藏着尖锐的硬刺,一不小心就会把人扎伤。因为性格原因,舒和玲在这段友情中首先充当了伤害者,她会“不小心”地在夏琪的妈妈面前显露自己的优秀,“不小心”地把夏琪的丑态公之于众。夏琪敏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嫉妒和怨恨的情绪像肥料一样滋润着它,在又一次打击之下,她来到实验楼顶楼的秘密天台上,在墙壁上写满了舒和玲的坏话,也给这段友谊埋下了一颗炸弹。 即将开始的校园艺术节,每个同学都要参演节目。林一凡表演了钢琴独奏、舒和玲表演了歌舞,而闺蜜颜晓言意外转学到这里,和夏琪合演了一曲英文歌,帮助她重拾快乐和自信。 因为夏琪的漫画,舒和玲被一家杂志社邀请参加书模大赛,夏琪的嫉妒情绪再次被点燃,与此同时,夏琪惊讶地发现,颜晓言有了自己的小秘密,这个秘密,好像和林一凡有关…… 一系列的突发事件让几个个性迥异的男孩女孩之间的矛盾不断升温,面对成长考验,夏琪、舒和玲们会给出怎样的答卷。 ...
表面上她是个弯男高中生。实际上她是利用网络追捕罪犯的黑客Z。女扮男装,横霸游戏,惩治罪恶,撩妹技术一流,当人们知道“他”是女生时,全民沸腾了! 傅九:“秦大神,有女朋友吗?” 秦漠放下笔记本:“没有。” 傅九低声开撩:“那么从现在开始你有了,就是我。” 秦漠闻言,霸道俯身! 傅九懵了:”等等,你做什么!“ 秦漠:”行驶我身为男朋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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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rice是一部写于1913年的英国小说,作者是E. M. Forster。这部小说一直到1971年才得以出版。这部小说描述了20世纪初,在英国发生的同性恋的爱情传记。此外,还有同名的电影。 这部小说是卓越的,因为它以一种浪漫而有趣的方式描述了一部同性恋的不朽之作,而这连作者自己都不相信。在他的手稿中,他曾质问道“出版,值得吗?”让Maurice区别于其他同时代的同性恋小说的地方是故事情节和故事中三个主角,作为三个不同阶级、不同个性的男性的代表。 《莫瑞斯》创作于作家的全盛时期,可因为涉及同性爱,一直在作家身后的1971年才出版,成为这位小说大师最后公开出版的长篇小说。这部同性爱文学的经典之作也早已进入文学经典的殿堂。 莫瑞斯和克莱夫在青葱年岁于剑桥相识相恋,可是三年的相知相守后克莱夫却选择了仕途,娶了位贵族小姐,将这段感情生生离弃。仍旧坚守的莫瑞斯几乎精神崩溃,濒于自杀,在绝望中终于遇到不顾一切爱上他的猎场看守阿列克,真正的爱情使两人艰难地突破了阶级差异和社会禁忌的双重禁锢,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根据小说改编的影片也成为影史经典。...
《独步山河》,胡鳕所著异界玄幻小说,创世中文网首发。 当整个世界遍布敌人的时候,可靠的朋友唯有幻术与魔纹。在真与假之间,画出自己的道路! 迪王朝和龙族联盟的头号通缉犯,一个名动天下的叛逆者。 一个从“转瞬千年”幻术中走出的能者,一段永不褪色的传奇。 这是一个黄金的时代,一个誓不低头的时代,一个属于凤晴朗的时代。...
女主人公时唯的妈妈一直觉得,12岁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少女,24岁还相信的――是病,得治。所以她对女儿的孩子气、缺心眼、冲动等性格总有几分恨铁不成钢。 但在时唯看来,妈妈她自己明明是个滥好人,却希望自己的女儿拥有“独冠后宫”的心计,永不吃亏。怎么可能呢? 她在妈妈近乎严苛的教育下长大,和所有的女生一样上初中、高中、考大学,找工作,交男朋友……也和形形色色的人有了各种交集,发生了许多糟心的故事――被堂妹离间了与男友以及辩论队其他队员的关系,被男友以“我和你没什么共同语言,你太孩子气了”为借口分手,被同班的女同学利用,错过了真正喜欢她、关心在乎她的“更好的男生”……在人际交往中备受挫折的她,伤心却不沮丧。她明白,自己不是笨,不是比别人差,也不是做不到,只是有些孩子气,总是愿意去相信。 24岁的时唯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也彷徨迷茫过,深刻反省过,但最终她选择坦然―― 是啊,我就是这么孩子气。 我得了一种少女病,就好像青春期永远不会结束一样。 倍受挫折之后,我还是没能变得成熟、变得冷酷,还像小时候那样冲动、缺心眼、不够城府、不够世故、一不小心就热泪盈眶。 但世界上本就该有两种人,一种已像我这样稀少。 终有一天,我会遇到更好的人。...
一把生米,一碗熟饭,一客剩牛排,这三样都不是厨房里的东西,而是三个人。 一个常常看帅哥看到流口水的单纯女人,一个无厘头的痞子男人,一个艳遇不断的大众情人,三个人凑在一起,会演绎出怎样的故事? 爱情可以很浪漫,可以很诙谐,也可以很现实。无论你是为它笑过还是哭过,只要你对这段爱情念念不忘,那么它就是动人的。 本文走的是冷幽默路线,谈笑间渗透人生百味。...
做朋友就算不能相爱,还能守护。我只是……只是……不想丢掉这一份牵挂和念想。 富二代带自己喜欢的女人吃路边摊是浪漫 穷小子带自己心爱的女人吃路边摊是寒酸 好好爱她,否则老子不要命也要你死!这是我爱你,*后的方式。 单身久了,就想找个人来照顾。 寂寞长了,似乎不会恋爱,想爱又不敢爱…… 心是一点一点死掉的,参天大树的枯萎是从根开始腐烂的,等看出来的时候,已无药可医。 我要用陪伴的方式来感化她,因为陪伴是*长情的告白。 16岁的少年,不懂爱,只能用最蠢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懵懂的爱恋。 年少时的暗恋,他一直以为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多年以后,才知道, 那时的她,和他一样,演着相同的戏码。 年少时,有种纠结叫嫉妒,有种退缩叫在乎。 原谅一个人,也是在救赎自己。...
马龙之死,即小说《马龙正在死去》,为世界著名作家塞缪尔・贝克特(Samuel Beckett,1906-1989)写就的法语小说三部曲之一(其他两部为《莫罗瓦》、《无名者》),这三部小说打破传统,淡化情节人物,只有絮絮叨叨的内心独白。而这种写法直接导致了法国新小说派的文学实验。而其本人也因为“他那具有奇特形式的小说和戏剧作品,使现代人从精神困乏中得到振奋”而荣获1969年诺贝尔文学奖。 讲述一个清醒的等死过程。马龙是一个年龄已逾八十、生命已临近死亡的孤单老头儿,他一个人单独待在一所房子里,卧床不起,奄奄一息,巴望着死亡快些降临。在这个漫长的过程里,马龙用写作消磨着无聊的时光,自己为自己编故事,窥视着床边带血的木棍,每天给他送饭菜的妇人……他的意识渐渐地进入到死亡的巨大阴影里,伴随着他唠唠叨叨、絮絮不停的独白。 ...
日子越久,便越说不清爱到底是什么元素 但我已然懂得,曾在无数的地方以各种心情讲出来的那三个字 加上真心,其实要花掉整整一生的时间 即便如此漫长,我还是想对他细细讲述我的所有 因为,也只有他值得如此...
她是安阳侯府胆小懦弱的废物七小姐,一朝受辱致死,再睁眼,眸中万千风华。废物?笑话,堂堂21世纪杀手之王又岂会任人欺凌?私生女?当真相揭晓,她那高贵的身份亮瞎了那些人的狗眼!一场争夺赛,昔日的废物大放异彩,所有的人都傻眼了―……...
《花的日记》里的人物并不多――几个年龄相仿的小姑娘和她们的姐姐。简单的人物塑造体现了小说简单的故事情节:直美的姐姐英子出嫁,给她留下了少女时代的日记。直美和朋友们在整理姐姐的日记时产生了自己的想法,并打算沿袭姐姐的习惯写属于自己的日记,转换自己的角色成为凌子的“姐姐”。故事的最后,直美变得成熟了,而英子姐姐却因为与母亲相同的疾病亡故了。 因为故事的简单,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即使英子姐姐离开了,也只读出淡淡的悲伤。可是,这不正是真实的人生吗?大多数的人都在平淡地生活着:没有才子佳人的轰烈爱情;没有英雄人物的叱吒风云;没有大腕的财大气粗。大多数人都是每天几点一线的生活,因为生活的平淡,连过去的理想都忽略了去,甚至没有了任何改变的冲动,只是偶尔回想起曾经的青葱岁月,感叹两声而已――这就是人生。 原本浮躁的人,如果静下心来看看这些清淡的作品,也能如同在盛夏的艳阳下喝一杯温温的开水,舒缓起来吧。 ...
你有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你所有的青春都追逐着他的身影。 喜欢到想哭。只要你一静下来满大脑全是他的身影,忘都忘不掉…… 一堆朋友出去玩,心里想的全是他,想他到哭忍着把嘴唇咬破,哭的怕太大声咬着手背,一个人缩在角落发呆想着想着就嚎啕大哭起来。 对颜初暖来说,颜末凉就是那个人。 颜初暖成绩不好,当年为考上和颜末凉一样的学校,一直努力用功,却在考上大学庆功宴上被苑清反将了一军。从那时起,她知道她和他的世界,隔了一个苑清。 因为苑清从中作梗,一个突如其来的诬陷,让颜末凉与颜初暖产生间隙。以至决裂。颜末凉一直没发现颜初暖对她的情意。 直到暗恋初暖的梁安洵,主动请缨协助颜初暖试探颜末凉对初暖的态度,才让颜末凉发现自己喜欢的人始终是初暖。 然而初暖一次次被季森伤害。颜末凉也隐隐觉察其中另有阴谋,随着颜初暖被季森带走,一个个恶意的圈套正在铺开。 当颜末凉越过重重艰险,来到初暖身边,想好好和她在一起时,颜初暖眼泪拼命掉,打到心里像伤口撒盐一样疼,怎么办,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再喜欢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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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她携一纸千亿婚契嫁入G城第一豪门,而她的丈夫却是一个植物人。三年后,丈夫苏醒,却将始作俑者的她恨之入骨。 “申璇,你毁了我一辈子!” ――她活得光鲜亮丽,而他深爱的白珊……差点被折磨成一个神经病!他恨不得将这个女人杀死,而他几乎真的这样做。 “申璇,你就是个不知好歹的东西!” “申璇,你要傲到什么时候?” “申璇……”是他的结发之妻啊。 若这是一场战争,她已经处于劣势,又如何去赢? * 那时候她是骄傲跋扈的二十二,他是意气风发的二十六。那时候触感冰凉,她挽着他的蜡像,穿着雪白婚纱对他宣誓,然后告诉自己,从此,她是他的妻。 后来,她只盯着他的脸看,看得一阵阵的鼻酸眼胀,等他微笑着走过来的时候,她朝他伸出双臂,没有想象中的猛然扑进他的怀里,而是用一种极温柔的方式,靠在他的胸膛。 再后来,“我们以后都会有更美好的人生,你有白珊相携到老,我也会找到一个称心的伴侣。从此,我们都回到了四年前。你还是像四年前的你一样,路过那一片人潮,无数女子为你惊声尖叫――锦程,你还是一如当年,什么也没变。” 然后呢?然后……她只要跟他纠缠一天,便会沉溺一天,注定了。...
悬疑文学榜上的年度黑马作品,「ONE・一个」常驻作者郑执首部长篇悬疑小说。 被读者誉为“中国版《白夜行》”,一部在连载期间获赞无数,令读者“睡意全无”“大气不敢喘”“数度泪崩”的人气佳作。连载尚未完成,影视版权已被各大影视公司哄抢。 跨越类型文学与纯文学的界限,将悬疑类型文学拉到了一个新高度。以多视角、多时间点的叙事技巧,生动而凝练的笔力,探讨人性,感知时代,试探每一个灵魂的至深处。 两桩相隔十年的少女奸杀案,一段深埋在五个少男少女间的青春往事。真相远比案件更残酷。 小孩子的恶是纯粹的恶,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你有没有想过,我们都曾是戴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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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一部武侠小说《侠客行》,初次发表于1965年,据说灵感来自李白的“古风五十九首”之《侠客行》,收录于《金庸作品集》中。主要叙述一个懵懂少年石破天的江湖经历。 主人公石破天自小没名没姓,和一个他以为是自己母亲的女人,僻居于一座不知名的荒山上。那女人叫他做狗杂种,他便以为这就是他自己的名字。那女人脾气古怪,动辄打骂于他,他也习以为常。他从小学会了砍柴、做饭等种种家务,却大字不识一个,于世事、人心更是一无所知。一天那女人忽然不见了,他自小相伴的那条叫“阿黄”的狗也不见了,便出去到处寻找。结果人和狗都没找着,自己却迷了路。 当他来到一个叫侯监集的小镇上时,适逢许多武林人物为一枚玄铁令大动干戈。他是个小乞儿的样子,谁也没注意,却因为饥饿太甚,捡了个混战中撒落在地的烧饼吃,意外地得到了玄铁令。正在众人发现,各各威逼利诱之时,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适时赶到。将玄铁令夺回。但这个魔头恪于诺言,必须答应为持令者做一件事,他怕众人教唆这个小乞儿让他干不利于他的事,便连令带人一起携走。不料他想尽办法也不能让石破天求他一件事,石破天告诉他,母亲对他的唯一教诲,便是不管怎样也不能求人。他虽然是乞儿却从不乞讨,别人给他吃他就吃,别人不给,他实在饿了,便拿了就吃,他也不知道这叫偷,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谢烟客无奈只好带他回自己隐居的摩天崖,途中石破天遇见几个武林人物围攻一个叫大悲老人的老头,他挺身而出,虽然没救成大悲老人,却在他临死之前做了他的朋友,得了他一套载有武功的泥人。到了摩天崖,谢烟客传授他两种极阴、极阳的内功,想让他走火入魔而死,以绝后患。 不料正在石破天阴阳交战,即将走火入魔的时候,长乐帮来人硬说石破天是他们的帮主,将他劫回帮中。帮中的医道高手贝海石将石破天救活,反而成就了他阴阳合一的无上内功。帮中人都认定他就是名叫石破天的帮主,他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后来他自己也怀疑起来,等到他结识了一个名叫丁��的女孩,那女孩指给他看,她从前在他肩头咬伤的疤痕时,他就更懵懂了。他喜欢丁��又不敢喜欢,因为他还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谁。幸好在他最为难的时候,真的石破天被帮中人捉回。原来贝海石等人知道“狗杂种”不是真的石破天,但因他长相与石破天酷似,因此故意将错就错,让他冒名顶替,以替他们消解即将到来的灾难,而石破天肩上的伤疤,也是贝海石在他昏迷时用手术弄上去的。这时石破天已以帮主的身份接了侠客岛的赏善惩恶令,而在雪山派作了恶又冒名石破天逃出来做了长乐帮主,后又逃走的石中玉却又冒充“狗杂种”,石破天骗得了谢烟客的信任。石破天刚在石中玉父母那儿得了一点温暖和爱意,石中玉的到来使他只好又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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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她被所谓亲人爱侣利用殆尽,痛失爱子,更被白眼狼夫君一剑刺死! 今生,她自地狱归来,血誓钧天:既然神灵无用,她便化身厉鬼,誓要仇人百倍奉还! 自诩高贵的继母想让她痛苦死去?那就看看是谁先死。 虚伪做作的嫡妹算计她入陷阱?她会先把对方踹进去。 前世的负心夫君还想再次利用她?她就夺走他心心念念的万贯家产,让他去做乞丐! 贪心忘义的父亲想榨干她最后的价值?她先毁掉他苦心经营的高位权柄,再让他跪在母亲坟前忏悔! 野心勃勃的王爷想征服她?这次不用她出手,某人先一步挡在她身前,笑颜如花,眼神狠辣:“想打我家华容的主意?你还不配。” 她在后面扶额:这辈子怎么会招来这么个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