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黄渤和林志玲合作的《101 次求婚》在上映时曾经嘲讽为 " ***丝电影 "。
因为戏里和黄渤抢大美女的是高富帅的典范高以翔。
高以翔败给了黄渤,这似乎让人无法理解。
同理,如果你是主角,一个是钻石王老五,一个是乡村土老帽,那你会选谁?
然而,选后者的可不止林志玲一个——
《情归阿拉巴马》
梅勒妮来自阿拉巴马,而在美国人眼里,阿拉巴马是红脖子的故乡。
非常保守不说,而且普遍都比较落后,也是美国最穷的州之一。
而自幼在阿拉巴马长大的梅勒妮,一直对北方繁华的都市生活充满了向往,奈何年龄小见识短,还未真正规划自己人生的梅勒妮,没几年意外怀孕了。
然后一晃 7 年过去了,她没有和任何家人联系,也没有回去过一次,她埋头苦干终于在秀场上打拼出了自己的事业。
期间她还结识了钻石王老五安德鲁,结果在仅仅交往 8 个月之后,安德鲁突然包下了珠宝店,用全店的钻石跟梅勒妮求婚。
可没想到两个人订婚的消息不胫而走,准婆婆虽然不满,但也只能忍气吞声。
事实上她对这个准儿媳也不太了解,只知道是一个村里来的精神小妹,家里有什么亲戚等一概不知。
于是就让助理去打探一下梅勒妮的底细。
杰克没啥正经的工作,比不上光鲜的梅勒妮,邋里邋遢,还没啥文化。
但阔别 7 年再次看到老婆,杰克忍不住嘴角的笑,以为两个人就要破镜重圆。
结果梅勒妮一巴掌把离婚的文件甩到了杰克的面前。
快点签字,别耽误我飞升。
两个人杠上了,谁也不让谁,但是婚约已定,梅勒妮不能耽误更多的时间了,于是为了让杰克能签字离婚,她开始各种作妖。
把家里搞得一团糟,故意捣乱,大手大脚花杰克的钱,还故意去酒吧夜不归宿。
梅勒妮一直对于自己当年过早结婚非常介意,因为阿拉巴马是有名的保守州,别说堕胎了,就是被***怀孕都要把孩子生下来。
要这么看,这个故事其实可以有多个角度的解读。
从梅勒妮的角度拍,落后地区的未婚早孕女孩在流产之后独立意识觉醒,坚决和过去切割,然后独自一人外出打工,最终寻获真爱。
从安德鲁的角度拍,一见钟情之后便认定对方,哪怕对方有过婚史也不在乎,历经重重阻碍,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喂喂喂,杰克呢?
即便梅勒妮不辞而别,他也没有怪过对方,而是一直在原地等候。
梅勒妮一直看不上阿拉巴马,觉得又土又封闭,在纽约待了 7 年之后更是对家乡的人们充满了俯视之下的优越感。
直到安德鲁也来村里时,她更是为了隐瞒自己的婚史撒各种谎。
而这种建立在谎言上的爱情,注定无法走到最后。
梅勒妮当初愿意和安德鲁交往,其实也是虚荣感在作祟,她不了解对方,对未来即将来面对的生活也一无所知。
同时,安德鲁之所以急匆匆就跟梅勒妮求婚也是为了表达他母亲对自己管束太多的不满。
电影虽然算得上是破镜重圆的框架,但杰克终究还是吃亏的那一个。
老婆为了和富二代结婚差点甩了我,那还能怎么办,当然是选择原谅她啊。
害,想起了一句老话。
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