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花了2-3个小时看完了这部诉说生命意义的小说,总觉得要写下些文字,这样才可以让思考淡忘地更加慢些,因为我差点看的流泪了。
这是第二次看余华的小说了,第一次是今年4月份大约也是用了相同时间看完的《许三观卖血记》,文笔似乎有些不同,但荒诞的情节没有像往常看书一样发出“哧”的一声不屑,因为是合理的荒诞,或者说以“荒诞的名义”诉说关于活着的意义。
记得今年512那一周的《南方周末》第一版遒劲的毛笔字写了2个字“活着”,想想他们的生活,也许活着已经是一种伟大。
终于拿起了这一本期待已久的书,老罗说余华是有拿诺贝尔文学奖水平的作家。而《许》和《活》则是他的代表作了。记得高三时到我不太喜欢的中年女化学老师那里去问问题(不过她也讲不清楚),看见她桌上一本血红的书,一看,就是这本。她竟然也会看这种书?!
说这本书吧。书中的人物一个一个死去,主角福贵的命运悲惨异常。虽然他的亲戚都是以非正常方式死去的,其中一个竟然是吃豆子撑死的,但我没有笑话那荒诞的情节。余华的语言让我融入那悲惨的时代,那些有血有肉的人,他们是倔强的中国老百姓,向我诠释了一种生存观。
我的理解肤浅的惊人。只是对余华所说的一句话多多想,“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已经属于在哲学层面上对生存的思考。“活”不同于“生存”,就像这本书的英文版题目叫做“to live”而不是“to survive”。
当我福贵背儿子去埋时面部的感觉跟先前有些不同了,但我也许是泪腺退化了,眼泪终究没有流下来。多么可爱的儿子,他死的方式近乎残忍,被医生想不要命的抽血抽到死,读到他终究死了,回想起他的感情,踊跃地要第一个抽血,跟姐姐的感情,跟那两头羊的感情,赤脚来回跑,我不知道13、4岁的孩子竟然会如此,至少我在这个时代在这样的城市是找不到的吧。
福贵的亲人终究一个个死去,但这毕竟是小说,诉说的是活着的意义。他告诉我,无论怎样,要活着。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6:01:27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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