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粉世家观后感
最近看了由张恨水先生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金粉世家》,对于爱情和婚姻颇为感慨。前半部分都沉浸在男主角金燕西的浪漫、深情以及高能的撩妹技能中。爱情啊,只那么一刹那,这一生就这么认定了。在窄窄的胡同他们初次相遇,男主角就一见钟情,后来在白雀庵又再次相遇,虽然她只留下一个背影,却已经足够他用一辈子去思念,去回忆。
为了能再次遇见她,他找遍了整个北京城,终于,在一个花店发现了她的身影,看见她拿着一束百合花时的美好,出了神,在追她的慌乱中打翻了花架,不顾瓢泼大雨冲出了花店,跟着她搭乘的黄包车摸到了她家地址,然后一个人在雨中开心地笑出了花。为了能让她爱上他,他到她的学校当老师,课上一直点名让她回答问题,还有那一首常能勾起回忆的《雨霖铃》。他说,诗中最经典的两句不是“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而是“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只因这里面有她的名字“冷清秋”。为了能让她爱上他,他买下她家隔壁的房子做起了她的邻居,在她家隔壁办诗社,让她舅舅帮忙从中牵线,更加近距离的接触,跟她搭上话。在她面前,他是害羞的,不敢的,缺乏自信的,却又是热情的,奔放的,他对她的那颗心是火热的、滚烫的、跳动着的。
就因为她说“我们俩是不一样的人,终究不会走到一起,就像葡萄藤上终究开不出百合花”,他第二天就在院子的葡萄架上挂满了洁白无瑕的百合。他为她做了许多事情,可是她却不领情,觉得他是纨绔子弟,花花公子。最后终于他将要放弃,他对她说“清秋,这小巷,这街灯,你看惯了也许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但对于我来说,却让我一生难忘。因为在这里,我第一次遇见你,那一刻,我感到是上天的缘份,你就是我要找的女子......只要我有的我都想给你,我为你作了这么多,你都不在乎,因为我不是你要找的爱人”,说完这些话,想想这段时间以来他为她做的许多事,她终于对他说了一句“等等,那你送我回家吧”。就这样,他们的爱情就此开始,好在金家都是开明之人,并没有很大程度上的门户观念,他们的婚礼得以顺利进行。
这里不得不说另外一对,不是男女主角但他们的爱情却也让我流下许多泪来,那就是柳家公子柳春江和金家大少奶奶的丫鬟小怜。一次机缘巧合的遇见,两人就一见倾心,无奈遭到有着强烈门第和阶级观念的家人极力反对,林家小姐对柳家公子的痴情一片,却也没得到他的心。最后春江和小怜两个真心相爱之人被活活拆散,小怜无奈之下在白雀庵出了家,柳公子当场吐血身亡。呜呼,悲哉!
后半部分是描述清秋嫁入金家的生活,刚开始新婚燕尔你侬我侬甜甜蜜蜜,但是因为大户家庭的门第家规、妯娌之间的关系以及清秋和燕西之间生活环境、性格、习惯、兴趣爱好上的差异,两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疏远。一个爱玩,生活上放任不羁爱自由,另一个文静,喜欢读读写写不善交际不喜抛头露面,中间还有燕西的前女友回国两人又有点旧情复燃的味道。也是怪燕西结婚太年轻,不谙世事,只知道像个孩子似的吃喝玩乐,乱吃飞醋,在一次次的生气争吵中两人一个清高不低头,一个高傲不服软,最终渐行渐远。这真是应了一句话“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却是两个家庭的事”。在现代,门第虽不这么重要,但还是需要有所考虑的。是“在自行车上笑,还是在宝马车上哭呢”?两个人在一起,要爱情,当然也要面包,都说没有面包的爱情是走不长远的。毕竟人活着就要吃喝拉撒,就是要生计。生活,就是要生下来,活下去。中间还要有共同语言,性格互补很重要,不应互相猜忌,要相互信任,相互体谅。燕西就是改不了之前的少爷脾性才会到这个地步,也是自作自受。
后来金老爷去世,一大家子人树倒猢狲散,有出国的,有南下的,佣人基本全跑光,家里没有了往日的光鲜与热闹。想想此一时彼一时的光景,清秋受的种种委屈,竟不免流出泪来。爱情变成亲情之后,如果不保鲜,大抵也是要变质的吧。最后没出息的金燕西居然对清秋提出分手,转而求婚前女友,清秋一气之下与之决裂,带着孩子搬进了后院的小阁楼去住,怎料线路老化发生火灾,在大火面前众人想救却无奈,后来燕西冲进去却也因火势太大被金荣拉了出来。在那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他爱的人,一直是清秋,可惜已经太迟,只怪当初的自己不懂得珍惜!看到这里,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还不知道清秋和她的孩子是死是活,感慨好端端的一对璧人为何会到如此地步,羡慕他们往日美好的爱情,却也感叹世事无常。
好在清秋还活着,让我起伏激荡的内心稍加平静了些。最后燕西和清秋的结局就定在他们命运分离的火车上。一个往北,一个往南,相背而行,永不相见。人啊,总是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小时候看过这部电视剧,只知道看见可恶的白秀珠和三少奶奶出来就换频道,不看她们,等到换了女主和男主或是那些姐姐们们,才切换回来,小时候不懂,只晓得剧里的人哭,我便也跟着哭,哭的稀里哗啦,我妈就笑话我,说我是傻孩子,说电视剧就是拍给人看的。现在大了点,重新看这部剧,感慨万千,不单是爱情婚姻,还有我们的人生追求......
故事结束了,但我一来是不满意这样的结局,二来也是看看网上粉迷关于此的各种评论。于是乎上网查询有关这部剧和小说的贴吧,微博,都说电视与原著相比,改动还是较大的,原著用的倒叙手法,在原著中“我”是个外人,故事是“我”由清秋的口述中得知的。燕西在家族败落,清秋离家之后,当上了电影明星,和以前关系暧昧的一个女影星结婚了。清秋独自一人带着儿子在江南靠卖字为生。无意中还看了某博主写的续集,也是一口气把他写的章节全部读完,可惜博主没有继续写下去,没有结尾。这几天也抽空看看张恨水先生的原著,重新体会一番。听说这部剧要翻拍,希望也能成为一部口碑好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