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观后感:背后的推手
市歌舞团的女演员柳莎莎在家里被杀,破案的结果是其丈夫、该团编导许志逸所为。但检察院认为证据有些薄弱,法院则判了个死缓。
这就是《因法之名》的故事开端。据介绍,这是一部纠正冤案的电视剧,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法治的成长与进步。
我觉得这起案件的成因有点耐人寻味,不妨理一理。
许编导中午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妻子被杀,一时惊吓不已,立马报警。刑警大队勘查作案现场后,走访调查了众多人员,均无头绪。在没有明确其它侦察线索的情况下,他们把怀疑的目标放在了许志逸身上。
既然是纠正冤案的故事,那就是说从一开始就错了。这种错误是如何形成的呢?
首先是压力所为。
辖区内出现命案,这是一件大事,何况死者是本地的名人。影响大,压力也大。侦破方的这种压力,既有舆论方面的,也有自身工作上的,更有来自上方的。
案子不破,市民们便有各种猜测,说什么的都有。
在抓捕许志逸时,刑警队还牺牲了一名战友,如果作案人不能落实,如何对得起死去的同伴!
来自上方的压力更大。规定时限,形成倒逼,从重从快,没有回旋余地。
各方面的压力汇集在一起,既是一种促进破案的动力,也可能是形成错误的推手。
因为着急,会让人急中生智,也可能急中生错。
警方时间不够用,便延长审讯,超出了许志逸的承受能力,从刚开始的极力否认,到最后心理崩溃,生不如死,违心招供,所有的推断都变成了事实。
检察院虽然提前介入,知道证据薄弱,也曾退回警方补充侦察,但他们同样面临着上面的压力,打击犯罪、维护安定,需要尽快结案,还有来自遇害者亲属方面的压力,检方没有再坚持下去。
其次是证据提供有所选择。
判定一个人有罪,仅有口供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证据。法医陈谦和与助手在现场提取了不少证据,都与许志逸的联系较弱。当检察院提出疑义、警方补充侦察时,陈谦和却因家庭琐事有意隐瞒了其它证据。
所谓的家庭琐事,就是陈的老婆平时比较欣赏许编导的才华,许出事后又觉得有些可惜,加上在家里经常鄙视自己干法医的丈夫与死人打交道,没什么本事,让陈谦和觉得自己受了些窝囊气。许志逸一案,让他找到了一个出口,他办案时便有了明显的偏向。
一名法医,如果内心有了偏向,证据提供有了取舍,错误就一定会跟着到来。
还有许志逸情人的证据也出现问题。案发当时,许志逸正在和情人约会,但他觉得这事属于自己的隐私,自认为与案件没有什么关联,一开始并没有告诉警方。这段时间恰恰成了警方认为的作案时间,他只好推翻之前一直在办公室的说法,承认了这件事。
警方找许的情人核对时,又因追她的男友在场而矢口否认。
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和名声而否认事实,如果在平时,也许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用在命案上,便成了举足轻重的证据,弄不好会让人丢了性命。
再就是法制成长的代价。
如今,疑罪从无已经成为法律原则,可当初并不是这样。当初执行的是疑罪从轻。人被杀死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虽说证据不足,在没有找到新的凶手之前,难道能将重大作案嫌疑人无罪释放?当初恐怕受害者亲属、普通群众、公检法部门等都无法接受这样的做法,人们的容错能力还没有达到那一步。
法制的成长需要时间。认识的深化,制度的健全,往往会经过漫长的探讨、摸索和积累过程,付出的代价也在其中。
只是这种代价对于为此定罪的嫌疑人实在是太大了。不仅仅是自己遭罪、前途被毁、生活改变,还直接影响到父母和配偶的生活,影响到子女的成长和心理健康。
即使案子后来澄清了,名誉得到了恢复,国家给予了赔偿,哪失去的岁月,是无论如何也回不来了!而人的生命,恰恰就是由时间组成的。
该剧目前还处在申诉阶段,案情结尾肯定会翻转过来,各种疑点也会一一化解。我只是觉得,一件事情翻过来后,再来思考一下当初事情背后的成因,看看那些无形的力量如何形成合力,影响人们的判断,从而防止或避免今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还是有些意思的。
如何避免?单位的事就不说了。仅就个人而言,则需要守住做人的底线,即不能有意害人。
对侦办人员个人来说,如果案件的复杂性超出了现有能力,不能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去找替罪羊,更不能根据自己的好恶有选择地提供证据。
对证人来说,你可以选择保护自己的隐私、名声和利益,但不能作伪证而加害他人。
一句话,不做错误事情背后的推手。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扼住事情朝错的方面发展和延伸。
正如剧中展示的那样,错误的形成时间很短,纠错的时间则花了17年。当初由父辈们办的案子,要由他们的子女一代来完成了。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