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住不进去的别墅”之观后感
2023年9月24日CCTV《今日说法》的节目是“住不进去的别墅”,讲的是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四层别墅,由于在交付前遭到严重破坏而无法入住。其具体情况是,评估价800万元的别墅,第一次七折后560万元拍卖却流拍了,第二次起拍价只能是560万元再打八折即448万元,而其他8个竞买人也看中了这幢别墅并且都很满意却没有参加竞拍,李秋就以448万元的起拍价成交了。办理完过户手续以后去收房时,发现别墅被破坏了,并且破坏的非常严重,后来得知就是原房主王霜破坏的。购房人李秋把448万元房款交付了,也办完了过户手续,房子却被原房主破坏无法居住了,如果进行恢复费用还很高。
这种结果是如何造成的呢?
其直接原因肯定是原业主王霜,她这是破坏公私财物,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即已经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交到了公安机关,同时她也不得不答应赔偿购买者李秋的损失,但是她并没有赔偿能力。
肯定法院也是有责任的。为什么第一次拍卖就流拍了,其中有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第二次拍卖除了李秋其他竞买人都被吓走了,为什么在李秋一人参加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拍卖。在法院查封别墅期间,为什么没有保护好别墅。在后来的节目当中在现场的教授还说已经完成拍卖程序了而不能退拍,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吗。再退一步说总是可以退一部分钱的吧,否则对李秋就太不公平了。
购买者李秋夫妻二人也是有责任的。在竞拍前他们就发现了异常现象,即王霜早就到处散布说谁买到手以后,必须再另外给她300万元,否则就会怎么样怎么样,那李秋为什么不把这些情况及时告诉法院呢?或者自己也可以退出呀。其他8人退出了,李秋夫妻只想到了能用起拍价448万元就可以把别墅买到手,却没想到同时还可能会有其他负作用。
物业管理公司是不是也有责任呢?在查封别墅期间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该特别注意吗,看到有破坏的并且破坏的还那么严重不需要过问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