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上说人不能独自生存,极致的自由意味着极致的孤独。
《道德经》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深夜看电影《荒野生存》,我突然深深地领会到了这两句话的含义。在克里斯最后一次擦干净孱弱的身体,拉上衣服拉链,面向阳光拥抱死亡,而眼里却满含泪水的那一刻,电脑前的我泪如雨下。
《荒野生存》的主人公Chris毕业于Emory大学的历史和人类学专业。有着不错的背景和学业成绩,但是大学毕业后,他将自己积攒的25k$全部捐给了著名的慈善机构,开始旅行,他过过一段定居和独居的状态间交替生活,经历了几次冒险,如在洪水泥石流中丢了自己的车,划独木舟直奔California湾。Chris以这些最低装备的冒险为傲,一般不做特殊准备。
多年来他一直有一个去Alaska冒险的梦想。离开大陆,离开文明社会,带一本旅行日志记述自己面对自然的力量的时候的身心。1992年4月,他一路搭便车来到Alaska的Fairbanks,并发现了一个被猎人们废弃了的公共汽车,开始了他的独居生活。他当时有袋10磅大米,一支Remington半自动步枪和不少22LR子弹,一本关于当地植物的书,其他一些书籍以及一些露营设备。他认为自己能靠采集植物和打猎活下去。他的旅行日志总共记录了113天,从喜到忧。7月的时候,他已经成功地在公车上生活几个月了,当他打算离开的时候,发现由于Teklanika River涨水,路已经不在了。
1992年9月6日,人们在公车里发现他在睡袋里的尸体,仅剩下67磅(30 公斤)。当时他已经死亡两周,死因——饥饿。
长达两个半小时的电影后,有很久一段时间我都无法接受克里斯的死亡。但即便我为此潸然泪下,理智告诉我,这是必然的结局。
克里斯憎恨物质世界的欺骗,接收不了文明社会的法则,为了心中的理想,选择了荒野生存。那么,就应该遵从丛林法则。
大自然的法则就是——优胜劣汰。
人有足够的力量打得过狮子,斗得过老虎吗?
人有足够的速度追的上奔跑的羚羊或野兔?
人可以耐得住饥饿,寒冷,还有孤独吗?
你是否强大到对这一切说FUCK OUT!
我想我不能。在文明社会里生活习惯的人都不能。我们必须得一日三餐,一场暴雨就有可能让我们感冒发烧甚至感染死亡,生食会让我们恶心呕吐无法消化;两天不洗澡,身上就感觉发臭,更不要说忍受令人绝望的孤独,日复一日。扪心自问,我无法适应丛林法则。
因为大自然是不会偏爱人类的。比如有一次克里斯成功地猎到头驼鹿,很想一个人慢慢享用,但肉很快生蛆了,他不得不将多余的肉分给野狼吃。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丛林法则里,弱者不会被同情和优待,只会被淘汰。
孤身一人,荒野求生。克里斯的死亡是必然的。
但是我仍然感受到心灵的震撼。
我甚至想去走走他走过的路,看看他看过的风景。
倒过来重新看电影,我为克里斯那张明媚的笑容深深感动,感动得泪流满面。
在内心深处,我想我是理解克里斯的。其实他只是想找回千万年进化以前的人类的自由——那种动物本性的自由。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的生活,自然的死亡。他真的是这样想的,真的是这么做的。虽然临死前想起父母温暖的拥抱,他有依恋,但是他没有恐惧。因为这是他选择的生活方式,他接受丛林法则,接受脏乱差,接受血腥与暴力,接受孤独,接受死亡。
这一切只是因为自由是他的理想,他愿意用整个生命来拥抱自己的理想。
而我做不到。我流着眼泪承认,我做不到。我敬佩克里斯,也羞愧自己的懦弱与灵魂的渺小。
其实文明社会里也有很多勇敢拥抱理想的人。比如刚刚去世的歌手姚贝娜。暂且不论乳腺癌是否真的需要这么积极的去治疗,这个瘦弱的女孩生命不息歌唱不止的勇气已足够愧杀所有苟且偷生的人。在这个被影片深深震撼的深夜,在姚贝娜激情飞扬的歌声里,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我还有理想吗?如果有,我愿意为之付出什么样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