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影评观后感
《河边的错误》以马哲的孩子做出了和河边的疯子近乎相同的举动为影片的收尾方式。伴随着《月光奏鸣曲》的第三次响起,全片结束。
这一结尾,为观众揭示了一个颇为恐怖的事实:疯癫无处不在,所见也不一定为真。从某种意义上,《河边的错误》以一个引导性的视点,混淆了一切逻辑的与非逻辑的感知。我们看到的就是真的吗?影片显然以否定的姿态回应了这个问题。杀人者是谁,不重要。进入马哲的内心,感受混杂的疯癫与理智,接受没有答案才是“理解”的关键。
为了更好理清文本,我们应当先从小说入手,接近那个“装疯”的马哲。
“让我去精神病院?”马哲心想,随后他不禁哧哧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响,不一会儿他哈哈大笑了。他变笑边断断续续地说:“真有意思呵。”(p.61)
这是原著小说的结尾,马哲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但他真的疯了吗?
疯癫,在小说中意味着什么?
“你怎么干这种蠢事?”
“因为法律对他无可奈何。”马哲说。
“可是法律对你是有力的。”局长几乎喊了起来。(p.55-56)
疯癫,是疯子的特征,意味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当马哲第一次要求逮捕疯子时,同事小李感到茫然,反问道“那是个疯子。”因为杀人者是个疯子,公安局的警察对他就没有办法,他们请来一群小镇居民,他们用绳子捆了疯子一个星期。随后,疯子挣脱绳子,再度犯案。马哲为这一切感到愤怒,他无法理解小镇居民对待“疯子”的一再退让。
这时他听到远处有一个声音飘过来,那声音也在喊着疯子回来了。起先他还以为是自己刚才那叫声的回音,但随即他听出了是另一个人在喊叫。(p.51)
小镇居民无法正常面对疯子,他们内心中将疯子判定为凶手,但从来不试图阻止。居民似乎眼睁睁看着一起又一起暴行的发生,因为在他们眼中,疯子的一切行为都是合理的。
当然面对《河边的错误》这样的一部小说,我们不必以缜密的逻辑推断凶手到底是谁。但小说文本为我们提供了一组样态:封闭空间内的一群“理智”人,如何面对一个“疯子”。不正常的人,不被予以理解,被无情排除在系统之外。成为“疯子”,意味着“失语”。
而作为处死疯子的马哲,他在小说结尾的处境,颇为荒诞。局长为马哲找的一条出路便是,让马哲在精神病医生面前“说些颠三倒四的话”。马哲杀死疯子,并成为了疯子。
马哲成为了疯子,是小说的结尾。让我们重新回到电影,马哲在电影中的结尾是什么呢?拿到三等功,在表彰大会上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那么好像,马哲在电影中是一个正常人。事实果真如此吗?
让我们思考影片中前两次演奏《月光奏鸣曲》的时刻。第一次音乐的结束,马哲的妻子白洁从睡梦中醒来。她向马哲说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但自己已经无法记起。马哲此刻面对做梦妻子的态度是:好好休息,不用管它。第二次音乐结束,马哲也从梦中醒来,但不同的是,他再也无法忘却梦魇,因为幻觉已经侵入现实之中,他分辨不清了。
在梦境中,游手好闲、官僚派十足的局长(局长全片所做的事情:打乒乓、写书法、给植物浇水)穿上了朱红色的西装,与平日只穿制服的形象大相径庭。梦境结束,马哲似乎醒来,但他随机发现了在局长椅子上挂着的那件只出现在梦境中的朱红色西装。马哲的梦已经与现实混杂在了一起,互相排斥,互相背反。他以为自己在与妻子在争吵后,将拼图丢进马桶,但事实确实拼图并未缺损,“母子”形象依然完整;马哲以为已经用四发子弹枪杀疯子,事实却是,第二天,他在自己的六四手枪枪膛中发现了七发子弹(一枪未开)。
所见,并非为真。梦魇步步紧逼。
疯子不断出现在马哲梦境之中的频率不断增加,威胁性也随之递增。第一次侵入,疯子飞快在马哲车前跑过,马哲下车查看,并未发现疯子的踪迹。这是一次“温柔”的威胁,随着马哲调查的不断深入,他似乎意识到自己成为那个侵入他人生活的窥视者。幺四婆婆、王宏、许亮、小男孩都各有各的“不正常”:幺四婆婆渴望肉体的击打,王宏有着一段不愿公开的恋情,许亮是一个异装癖,小男孩则极度渴望融入大人世界以证明自己的“能力”。马哲成为鲁莽的闯入者,以调查案件为由暴露他们不愿为他人所知的秘密,使他们被迫成为某种意义上的“疯子。”
不仅如此,马哲自己也是某个“潜在”的精神病患者。这体现在马哲对孩子的态度——他想要打掉孩子。孩子的病变,孩子的诞生,无疑会暴露马哲潜在生理疾病的存在。马哲不想要孩子,孩子的疾病,成为父亲疾病的隐喻,他不愿面对,因此坚持打掉孩子。
孩子产期与案件侦破截止日期的不断逼近,是马哲“疯癫”表面上的原因。但以严密、环环相扣的逻辑读解影片显然是不公平的。马哲“疯癫”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他意识到了自己的“不正常”,但他不敢接受。正如他一方面想要融入集体,但又抗拒穿制服,马哲身上有着强大的矛盾性,他意识到了,但他不愿面对。
在马哲的梦境之中,摄影机视点发生了偏移。马哲并非用自己的眼睛,窥探到了死者的秘密。此处,疯子的视点与马哲的视点产生了重合。马哲,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杀人者”。接着镜头后拉,马哲发现自己只是“看”了一部电影。放映机熄灭,银幕重新亮起后,出现了局长的形象,他向马哲大喊“三等功”。这是疯癫与嘉奖的选择,继续调查意味着疯癫,听从上级安排意味着嘉奖。随后,马哲又错误出现在河边,遭到了所有与案件先关人物的嘲笑——一种对他理智的颠覆,但他试图证明,自己是清醒的,他举起燃烧的电影放映机(梦机制的生产者)冲入湖中,但这一切都是虚妄的。
他试图以严谨的态度调查案件,在结案后,仍然不愿放手。他死咬线索,面对的却是现实离他越来越远,梦魇的入侵也愈来愈深,直到穿着精神病号服的疯子披上了马哲标志性的皮衣,此刻,疯子盯着马哲,马哲却一直回避着与疯子的眼神接触,他知道,他将看到的不会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直面疯癫的“我”,是马哲内心深处巨大的恐惧。而他对抗恐惧的方式便是——融入官僚机器之中。马哲不再以执着的精神要求继续调查,不再抗拒制服。他成为了秩序,面带笑容接受了他渴望的荣誉。
三等功,是马哲内心深处自以为拥有的。但他在云南从未立过功,他没有接受过这样的荣誉。但影片结尾,马哲在表彰大会上终于拿到了三等功。三等功与疯癫如同硬币的正反面,马哲彻底抛弃真正的我的疯癫,他拥抱秩序。秩序也最终惩罚了秩序之外的疯子,在表征上疗愈了马哲(制服),并为马哲服从的行为标价为“三等功”。
装成疯子进入精神病院是小说中马哲的结局。装成正常人接受嘉奖是电影中马哲的结局。魏书钧的改编,使文本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意味,也正因此,比较电影与小说的结尾,究竟孰好孰坏是没有太大必要的。不过电影最终的指向,模糊而又恐怖——秩序与疯癫,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