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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死学》的经典语录

  • 01. 善恶业必生同类果报,还意味着:一个人若既行善又作恶,则其善、恶各自生果报,不可能互相抵消,不可能用行善的方法消灭恶业之恶报;而恶业再大,也不能消灭其所作善业的善报。《佛说未曾有因缘经》卷下佛言:夫人修福,不与罪合,不共和故,要须方便,令得灭罪。谓善恶各有其果报,不相混合,若要消灭恶业罪报,必须用能消灭恶报的方法(修学智慧、至诚忏悔等)。禅宗六祖惠能《坛经》偈说:拟将修福还灭罪,应世得福罪还在。 —— 陈兵《佛教生死学》
  • 02. 诚如中国佛教徒用以概括佛教宗旨的“了生死”三个字所表示,佛教将对生死问题的解决高悬为自家的旗帜。据种种佛传所载,佛祖释迦牟尼,本为古印度迦毗罗卫国王之太子,原名悉达多(Siddhartha),生长王宫,享尽人间声色之乐。少年时出城游玩,看到农夫耕作,烈日炙身,汗流浃背,犁过虫出,众鸟争食,牛疲人困,苦不忍睹,感叹众生备受诸苦,开始思考生死苦恼问题。后来又在都城的四门分别看到老人、病人、死人和修道者四种人,更触发了他对自身亦必老、病、死的焦虑,对众生老病死等苦的悲悯。他下决心为自己和众生探求解脱生老病死等痛苦的大道,毅然舍弃荣华富贵和天伦之乐,逃出王宫,过起苦行僧的生活。他在离家出走时发誓:我若不断生老死忧苦恼,终不还宫!
  • —— 《佛教生死学》
  • 03. 现代太虚大师《中国之佛教》一文中论证说:因为死亡不过是构成身体的物质循物理法则的聚散现象,生命既不限于物质,故吾人所造的业,不因身体死亡而消灭。吾人身死之际,业力便会自然而然的引自己转变为另一方向、另一形式,因此新生命又即产生。这种转换状态,佛家特名曰?“轮回”。
  • —— 《佛教生死学》
  • 04. 既然亡者灵魂不死,则很容易联想到家族和部族祖先的灵魂会保佑其后代,祖先崇拜和祭祖习俗,于是便在原始人中普遍流行。华夏民族的先祖,尤重祭拜祖先,最初主要是崇拜祭祀部落、氏族的领袖、英雄人物的亡魂,《礼记·祭法》说: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
  • —— 《佛教生死学》
  • 05. 用濒临的心情体验到自己暂时性的连续,但同时又感受到生命破裂的光芒。
  • —— 《佛教生死学》
  • 06. 古今中外的不少哲人,都曾指出:死亡恐惧是人类普遍存在的永恒的、基本的焦虑,它永远盘踞在人们的精神活动中。美国现代心理学之父威廉・詹姆斯称死亡为潜伏在人各种幸福、欢乐的虚饰之后的“深藏的蛀虫”,所有的人,无论他承认与否,都必然对这“深藏的蛀虫”怀有直觉。从面对危险时的不安全感,到怕死、怕尸体、怕墓地、怕鬼的心理,每个人不难体察自己无意识深处盘踞着的对死亡的本能性畏惧。 —— 陈兵《佛教生死学》
  • 07. 在梦中,人们往往游历如常,碰到见过、未尝见过的人物境事,经受欢乐、痛苦、恐惧,如同醒时无异,而醒后却发现身体躺着未动。这自然会启发人思考身心关系,容易把身心二元化,设想身体中住有灵魂,做梦是灵魂离开肉体出去游历。 —— 陈兵《佛教生死学》
  • 08. 华夏先民很早便用阴阳观念解释人的生命现象,认为人是阴阳的结合体,阳为“魂”,其作用是“神”――虽然无形而却有奇妙不测的意识、精神作用;阴名“魄”,为生理性的肉体,或专指死人的尸体。《淮南子》有云:“魂是灵,魄是尸。”华夏先民所说的“魂”,大略相当于希腊文、拉丁文的“灵魂”。华夏先民也认为魂是气状或魂的质地为气,《礼记・郊特牲》即以“魂气”并用。 —— 陈兵《佛教生死学》
  • 09. 那种认为一死永灭的“断见”,被佛家斥为违背缘起法的“边见”(片面之见)、邪见(不正确的见解)。关于众生死后的去向,佛教所说,与婆罗门教传统的“三道”说不同,说有天、人、鬼、畜生、地狱,称“五道”、“五趣”,或加阿修罗,称“六道”、“六趣”,道或趣,指死后所去之处,所走之路。六道中天、人、阿修罗三道为善业之果,乐多苦少乃至纯乐无苦,称“三善道”;鬼、畜、狱三道为恶业之果,多苦少乐乃至纯苦无乐,称“三恶道”。也有把阿修罗也划归恶道的。佛典说,众生自无始以来,在五道或六道中死了又生,生了又死,出此入彼,无休无止,就像车轮转动不停,称“五道轮回”、“六道轮回”。 —— 陈兵《佛教生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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