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依赖反诘问句的论证,其结论有时是可疑的。人们使用设定有明显答案的问句来做论证的前提,优势就是为了回避直截了当地肯定其前提的责任,而实际上其设定的答案是含糊的甚或是假的。
—— 《逻辑学导论》
02. 矛盾关系是绝对对立,在质、量上都没有一致,即是对于事物关系的判断完全相反。同一平面上的冲突。对于一类事物的范畴各自的理解不同。反对关系只有一个反对,即是质的不同。对于包含关系的理解,一者为真则另一者为假,但可以同时都判断错误。下反对关系没有真正的反对意味,只是从不同角度来说同一种结论。差等关系质上相当,只是在量上在程度上的判断有所不同。
—— 《逻辑学导论》
03. 在一个说明中,人们必须把什么是被说明的东西,与什么是用来说明的东西区别开来。
—— 《逻辑学导论》
04. 我们怎么才能断定一个语段的目的是打算说明还是打算说服别人呢?通常我们可以根据“Q因为P”这个形式提问,对于作者来说Q的身份是什么,以此来做出区分。若Q是一个真实性需要建立的命题,那么“因为P”可能给出了支持其为真的前提,这样“Q因为P”就是一个论证。若Q是一个已知其为真,或至少在这个语境中其真是没有疑问的命题,那么“因为P”就可能是对为什么Q成为真命题的阐释,这样“Q因为P”就是一个说明
—— 《逻辑学导论》
05. 如果你要理解任何符号的定义,那么某些符号就必须已经得到理解。
—— 《逻辑学导论》
06. 质是针对直言命题的目的而言的,直言命题的目的在于论证A与B之间的因果对应关系,即一类事物与另一类事物的关系。那么质就是这种关系的本质。量是在各种程度上的对应。周延性是能否把一个类别全部包含划尽的意思。有周延性就是能画一个圆圈,圆圈内的是一个类别的范畴。或者全部包含在圆圈内,或者全部排除在圆圈外。
—— 《逻辑学导论》
07. 逻辑学是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论证是推理的产品,而已被完整地写出来,并予以检验与分析。关于“论证”我们关注的问题: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是从论证所使用的前提或假定推出的吗?论证的前提能够为接受其结论提供良好的理由吗?如果论证的确能够为接受结论提供充分的根据,也就是说,如果断定前提为真就能保证可断定结论为真,那么其所使用的推理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不正确的。
—— 《逻辑学导论》
08. 论证中前提和推论的一个或几个部分为假时,论证依然可以是有效的。论证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相互独立。但若前提都为真则推论是否也真?
—— 《逻辑学导论》
09. 任何一个特定的语段究竟是论证还是说明,这取决于那个语段所服务的目的。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要确立某个命题Q的真,为此我们提出某个论据P来支持Q,我们可以恰当的说“Q因为P”。也就是说我们为Q建立了一个论证,P是我们的前提。但是假设Q是已知为真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必提出任何理由来支持它的真――但是我们可以希望对它为什么是真的给出一个说明。这样我们也可以说“Q因为P”――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是为Q建立一个论证,而是给出一个对Q的说明。
—— 《逻辑学导论》
10. 三种论争:1.明显的实质论争(obviously genuine disputes):不存在言辞歧义,争论双方的确有歧见,或是在态度上或是在信念上。2.纯粹的言辞之争(merely verbal disputes):存在言辞歧义但并不存在实质歧见。3.表面是言辞的实际上是实质的论争:即存在言辞歧义又存在歧见论争。此类论争又被称为“标准”或“概念”之争。
—— 《逻辑学导论》
11. 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是从论证所使用的前提或假定推出的吗?论证的前提能够为接受其结论提供良好的理由吗?如果论证的前提的确能够为接受结论提供充分的根据,也就是说,如果断定前提为真就能够保证可断定结论为真,那么其所使用的推理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不正确的
—— 《逻辑学导论》